郎酒胜诉│夜郎古酒业被判决赔偿郎酒1.96亿元
2024-11-15 点击:次
品牌之争、商标纠纷,在商业经济时有发生,也不足为怪。而这两个酒业角色出现,必定会引起关注。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郎酒与夜郎古酒纠纷案作出判决,法院判令郎酒胜诉,并要求夜郎古酒向郎酒赔付1.96亿元。
据贵州夜郎古酒业官方微信号发布的一份声明称,“2024年11月8日,我公司收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称郎酒公司)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夜郎古酒庄有限公司等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我公司等被告在白酒产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判决我公司等被告停止生产、宣传、销售‘夜郎古酒·大金奖’和‘夜郎春秋’白酒;判决我公司等被告使用‘夜郎古’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我公司等被告三十天内变更企业名称;判决我公司等被告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96402395元。”
这是11月11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与郎酒公司的商标纠纷案发布的声明。声明中透露,一审判决已裁定夜郎古酒及相关被告需向郎酒公司作出赔偿经济损失,夜郎古酒表示,将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以上法院的判决书中的“判决”也可看出,关键点在于“夜郎庄园”与“郎酒庄园”,是否近似容易混淆。对此商标纠纷,有业内人士认为,“夜郎古”源于古国名,其商标使用的合理性及是否应视为社会共有资源,值得探讨。
对于这场商标纠纷之争,郎酒在回应外界疑问时表示,双方存在争议,郎酒尊重法院裁决,与夜郎古公司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对夜郎古公司的声明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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