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机械设备售后服务标准、法规缺失
近年,我会收到工程机械方面的投诉增多,涉及起重机、压缩机、装载机、挖掘机等设备,主要是相关工程机械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
河南用户温先生购买一台起重机,使用不久就经常出现主卷扬颤抖、副钩慢动作差,有憋压现象、电子阀故障多,导致卷扬能起不能落,能落不能起、发动机工作时拉烟、柴油压力表不指示、行走时大臂来回游动、回转过猛过快等问题。先后报修7次,都未解决。投诉人与厂方沟通时,厂方态度恶劣,售后服务差。在我会办理此案过程中,厂方依然拒绝对此事做任何书面回复,不断推托责任。经多次调解,问题才得以解决。
山东庞先生从经销商处购买一台工作了100多小时的装载机,使用不到一月,装载机大臂左右摇晃、发动机漏油,与经销商多次协调要求退车,最终经销商同意,但提出:要等有人再购买时再卖出。后经我会调解,问题才得以解决。
工程机械属损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经常遇到各种问题导致产品出现故障,是使用不当或施工磨损而造成,还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很难简单辨识,需检测和认定。企业在故障检测、认定、维修等技术方面的优势超过用户,基本拥有绝对话语权。随着市场开放和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和个人成为工程机械新用户,相对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这些个体用户既没有技术知识,也没有经济实力去做价格高昂的鉴定检测,处于弱势。
然而,一些企业面对质量问题时,第一反应就是推脱责任,往往将质量问题说成是用户使用不当造成,拒绝负责,用户不能出具产品故障是质量问题引起的证据,就无法得到相应补偿。很多个体用户都是倾其所有投资购买工程机械,以此为生计,一旦产品出现大故障,维修费用和误工费就成了沉重的负担。
由于目前工程机械产品没有明确“三包”规定,使用厂家自定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行业内一些潜规则偏向厂家,并没有对用户权益着想。对此,我们呼吁:
1、尽早制定并完善有关法规,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应着手制定工程机械产品类“三包”规定,针对不同产品的特性和可能会存在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符合市场实际的标准与法规,列明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关键部件和情况,让质量纠纷的处理有法可依。企业要严把产品质量关,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监督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规范售后服务。对涉嫌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2、企业要真正将顾客当“上帝”。工程机械品牌企业要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企业自己负责,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要勇于担当,依法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解决质量安全问题,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3、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产品质量问题多、售后服务差的企业,促使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追求高品质服务。广大用户要积极参与社会监督,督促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招商广告陷阱重重。
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了广告业发展,电视广告、平面广告、网络广告、推销广告充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类投资、致富广告更是不停地进入人们的视线。然而,这些广告的背后,可能是一个又一个可怕的陷阱,投资者往往被广告中产品时尚功能和低廉价格而吸引,尤其急切想要投资掘一桶金的心理更是让其轻易掉入陷阱。
安徽淮南曹先生在一栏电视广告中看到饲料机组的介绍,没有调查相关情况就花四万多元购买一套。回家后发现是“三无”产品,不能使用。该公司对问题不理不顾,拒绝退款甚至拒绝维修,给曹先生造成经济损失十几万元。
河南安阳刘先生,购买激光治疗仪并加盟销售公司的连锁店,开业不久后被工商部门查处,才得知产品销售公司没有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不能进行经营销售,同时仪器也不具备其广告宣传的功能。当刘先生找该公司要求退货,却发现人去楼空。对此,我会提醒消费者和用户:广告消费需警惕,辨别真实为前提。广告产品的真实性通过广告本身无法发现,是否具有相应的功能,或是否为合格产品,需进一步查证。在购买广告产品前,一定要了解《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做好市场调查,咨询厂家生产资质,产品是否具备市场准入条件,执行标准是什么,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合格证、营业执照等。不能片面听信广告,盲目购买。
二、当前质量消费维权的建议
一是企业要加强自律,切实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努力采用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切实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学习国际先进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做到消费者至上,全心全意对待每一个消费者。
二是媒体要把好商业广告审核关,让欺诈者无洞可钻。广告销售是现代销售一个重要手段,甚至一部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完全受广告引导。媒体在选择商家广告投放时,不能利字当头,要严守《广告法》等相关法规,从严把关,依法对商家资质做全面查验,避免假冒伪劣借助广告,行欺诈之事。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有关产品的“三包”规定,让消费维权有据可依。目前,新的产品、行业不断涌现,消费方式也有大的改变。家电、手机等已实行“三包”规定的行业,其“三包”规定和服务标准已不能满足目前的消费需求,还有一些行业相关法规仍处于缺失状态,给消费者维权带来极大不便。对现有“三包”规定要不断完善,对尚缺失的行业要加紧制定出台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一些部门对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分子处罚力度不够,难以起到威慑惩戒作用,要加大依法查处力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消费者要谨慎消费投资,善于依法自我保护。消费者要了解《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质量法规,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产品维修时要选择正规维修站(点),保存产品保修单,写明故障,保留相关证据;投资时要了解产品质量状况、厂家资质、销售渠道、行业发展等情况,不要盲目投入;谨慎消费,消费前应详细了解产品性能及参考价格,不能盲目听信广告;对服务类行业,要了解经营者的具体服务条款,消费者将相关承诺写入协议中,注意索要并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打假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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