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9大陷阱
一位长期跟踪国内分时度假的业内人士说,分时度假在国内只是一个概念,相关公司在推销分时度假产品时,设下诸多陷阱。上海市消保委旅游办也认为陷阱不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畅游世界当作诱饵。销售人员夸大宣传,如承诺购买某度假村1个房间每年7天的使用权后,就可以和全世界多个国家的酒店旅馆交换使用权,畅游世界。由于国内外度假酒店差价较大,故在实际操作中,交换到国外,特别是欧美酒店的难度较大。
二是洗脑宣传强迫消费。销售人员以一对一方式讲解,采取各种办法强迫消费。会场内设有POS机,使用信用卡的消费者可当场刷卡;业务员甚至会陪同取钱。
三是欺诈合同蒙骗顾客。“分时度假”合同中存在欺诈性内容,如以“加入国际上某著名分时度假交换公司的全部交换网络”为诱饵,消费者很容易理解为只要按规定交费,就可以到达自己签约的全球任何一家加盟酒店和度假村。
四是收了钱才拿出合同。这些公司在推销分时度假产品时反复强调“当天购买才有特价优惠和赠送礼品”等引诱消费者马上付款购买或缴纳定金,不交押金或者全款就不能看合同,于是消费者被忽悠着先交钱再签合同,陷入“即使出了问题,因为签了合同,退钱也不可能”的圈套。
五是美好承诺仅限口头。销售人员对消费者口头宣传和承诺均未写进格式合同内,目的是有意造成消费者签约后拿不出公司虚假宣传及承诺的证据。合同里未提及顾客买的是国内宾馆居住权和交换权,也未提及换不到国外酒店的解决方法。这些正是消费者屡屡败诉的根源。
六是继续圈钱。当公司方面违背了当初宣传的内容,消费者上门要求退款时,销售人员会以合约到期作废为由,要求其加钱延长使用期限。
七是隐瞒酒店品质。销售介绍时提到的好酒店,大部分设施差、位置偏,在大型订房网中找不到相关信息。
八是改变拆分规则。销售人员宣传时所谓的可将产品中的8天7夜的行程分解成4天3夜和5天4夜,保证在酒店内的7夜时间不缩短,事实上除部分东南亚比较差的酒店外,其余均不能拆分。
九是均为有偿服务。销售人员向消费者宣传时表示消费者到达旅游目的地可提供导游、翻译、车辆等服务,但这些均为有偿服务。
什么是“分时度假”
分时度假于20世纪60年代起源于欧洲,70年代起在美国兴起,如今已经发展成为国际流行的新兴旅游消费产业。“分时度假”最基本的形式,是指把度假目的地的酒店、度假村或者公寓、别墅等旅游住宿场所的客房使用权,按时段进行分解(一般每年按周划成52份),用锁定并且优惠的价格按份销售给固定的消费者;消费者在约定的年限内(一般为20年~40年),每年拥有一周或几天到该场所住宿、度假的权利,同时还享有转让、馈赠、继承等系列权利以及对酒店其他服务设施的优惠使用权。
(每日经济新闻实习 张岚)
- 1
- 2
- 3
- 上一页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