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FVC承诺与RCI不一致
为了解详细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12月参加了一次自由之旅的宣讲会。宣讲会时长90分钟,销售员一边向记者介绍RCI是个国际化的大公司,一边向记者展示RCI精美图册上世界各地的度假村,随后还播放了一部RCI的英文旅游宣传片。
在宣讲会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现今的合同已与当年李红等人拿到的合同有了较大变化。尽管新合同比旧合同详细,但仍未将会员应该享有的权利写在合同上。推销过程中,销售员向记者承诺,提前两个月一定能订到东南亚特定区域的度假村,提前半年则能订到欧美的度假村。
当记者要求上海自由之旅把其承诺写进合同里时,销售员表示可以写,但只写进申请表的备注栏里。销售员保证该申请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受害者李红和陈先生,均表示未见过此申请表。而整个销售的过程中,1至3个销售人员极力劝说记者立即购买6800元/1周或58000元/20周的所谓的红季产品,表示红季产品能保证会员订到房间;并表示如果没有当场购买,那么事后只能买白季产品,这样就不保证会员订到房间。当记者提出要把合同和申请表带回家细看,并请教律师朋友时,销售员强硬地表示任何资料都不能带走,并说这是RCI制定的规则。
为此,记者采访了RCI中国区袁经理。袁经理指出,“FVC所作的‘提前两个月一定能订到东南亚的度假村,提前半年则能订到欧美的度假村’承诺不适当。”RCI并未禁止消费者把合同和资料带回家研究,再决定签不签。RCI和俱乐部/度假村的合同应该是全球统一的,但是消费者和俱乐部/度假村的合同与RCI没有直接关系,RCI只管合同中涉及RCI的条款。
消费者维权:尚无监管处罚依据
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共有近70名消费者向上海市消保委旅游专业办投诉上海自由之旅,称他们在与上海自由之旅签定协议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当初的承诺不一致,交涉无果欲退款时却遭阻挠,产生纠纷的金额从6500元到7万元不等。
上海市消保委旅游专业办公室负责人高原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因承兑没有兑现、消费者退款遇阻,他曾与上海自由之旅法人代表于学深当面交锋,但于学深不认为自己有错,反而递交了一大堆资料证明自己无辜,其中包括一篇由他本人撰写,题为《在中国,想做好的分时度假俱乐部,其实很悲哀》的文章。
文中提到:“分时度假在中国确实存在着‘骗子’,他们大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骗了一群人,换一个地方,再骗一群人”。文中还说“由于分时度假行业入门门槛不高,只要租一间门面,放十几个桌子,放一些影像,能开‘展示会’就能‘骗人’。他们不需要为会员的权益实现负责,也根本没有任何的度假村产品资源可卖。一次几万的费用到手,过一段时间就销声匿迹。”
消保委旅游办表示,由于目前涉及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分时度假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办公室,更没有处罚依据,因此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无法向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旅游行政监管部门也无法对其监管。
在感觉被骗后,会员把上海自由之旅告上了法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取得了三份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被告均为上海自由之旅,且原告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 1
- 2
- 3
- 上一页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