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知道,装完了房子还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才能安心入住。”2万多元装修的地板,使用没几天就吱吱响。用户只因当时没验收房子,维权跑了3年多,也只要得6686元。
陈师傅家住青山冶金大道。2003年12月,陈师傅一家喜迁新居。谁承想,还不到两周,就发现行走时地板发出噪音,且缝隙越来越大。陈师傅叫来装饰公司解决问题,在接下来的两年多,该公司多次上门维修,但由于实木地板本身的特性,决定了维修效果不可能达到新品安装水准。因此,陈师傅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005年12月14日,陈师傅到武汉市产品监督检验所对地板进行鉴定,认定该地板安装工程不符合国家要求。于是陈师傅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有关地板装修的全部费用,共计26123.93元。
装饰公司则认为,在装饰工程结束后业主就应当对该工程进行验收,如果业主没有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只要业主入住新居,就意味着认可了装修工程,他们就不再负有责任。
但该公司考虑到陈师傅家刚装修不久就出现了问题,还是派人多次上门维修。为了维修陈师傅的地板,该公司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花去了万余元。他们觉得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所以不应再对其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
硚口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地板安装工程存在问题,但是双方未办理地板安装工程竣工验收手续,陈师傅就已经入住,所以视为工程已交付。装饰公司只须赔偿鉴定等各类费用,共计6686元。
【法官提醒】
在市民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应注意在消费的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尽量避免消费纠纷。就上述事件而言,如果陈师傅在入住之前办理了验收手续,那么该装饰公司不仅要赔偿全部费用,而且陈师傅更可以省去3年多的奔波之苦。另外,如果对装饰建材的有异议,可到武汉市产品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