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叫“便宜没好货”,还真灵验,最近的一次超市购物我便中招了。但是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里,实在让人费解。
现在,超市多流行通过打折促销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提高营业额。每逢有鸡蛋、食用油等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促销,大妈们便会蜂拥而至。这样的营销手段本无可厚非,可不管打折力度多大的促销,前提必须是超市对所售商品的做出保证,尤其是事关健康的食品,更要严格把关,不得以打折的名义向消费者出售过期变质的食物,或擅自更改生产日期,将过期食物拆包后重新包装销售。上述现象不仅会严重影响超市的信誉,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我所购买的“打折货”是种热带水果,由于生长在热带的水果需要抵御外界酷热的高温,因此果皮大都比较厚实,仅从表皮无法辨识果肉是否存在问题。等回到家逐个打开果皮一看,竟有绝大部分已经无法食用,只能处理到垃圾桶中。花了冤枉钱不说,大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对于这样的商品而言,消费者无法从标签中得知其具体生产日期,但作为销售方——超市理应清楚其保质期,不能拿表面看不出毛病的垃圾产品欺骗消费者,“消费陷阱”正是暗藏于商家和消费者所拥有不对等的知情权中。
时值中秋佳节,新一轮的促销战正硝烟渐起,在此笔者想提醒广大消费者不仅要睁大眼睛,还要多动动脑筋,别被诱人的价格冲晕了头,看清楚产地、生产日期,再掏腰包也不迟。生产厂商要牢记企业的良心,严守职业操守,不干亏心事,不赚亏心钱。处在流通环节最后一关的超市也当对所采购的商品实行严格筛选,坚决剔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对于类似热带水果这些因搁置时间久了,品质无法保证的商品一定要采取必要措施,不能因小失大,毁了超市的名声,砸了超市的招牌。此外,工商管理部门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不仅保证节假日时,消费者能够购买到放心的商品,平时也要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对查处的问题食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单位等详细信息都要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通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国网 姜俊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