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与知名装饰设计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过程中施工质量差,投诉到消保委,经调查发现消费者竟然是遭遇了“套牌门”,其实是和另外一家套牌于该知名公司的装潢公司订立了合同。
今年3月4日,吕小姐与上海某知名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装潢合同,总价为88000元,并约定5月4日全部竣工。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水管出现严重漏水,施工质量很差,没有按约定提供装潢材料,与装潢公司交涉多次无果。由于对方基本上停工,吕小姐也已先支付了 68500元,只好
求助“12315”。然而,消保委受理该案件并着手与装潢公司联络后,得到一个令人奇怪的回答:该公司负责人称没有与吕小姐签订装潢合同!再与吕小姐联系得知,果然与其签订合同的另有其人。
在调解会上,装潢公司迟迟不肯露面,多次催促之下一位姓颜的负责人终于出现了,并称他才是与吕小姐签订合同的人,据称他准备挂靠在这家公司,不料挂靠还未成功,就已经出现问题。颜先生当场表示将水管系统全部免费更换,保证不会再出现漏水,并同意支付违约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