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投诉数量上升 工商部门发出消费警示
晨报讯(记者 朱烁)拒退押金、口头约定事后抵赖、霸王条款……1月份,12315、96315两条投诉热线所接到的房屋中介类服务举报数量明显上升。工商部门发出消费警示:口头约定一定要立字为据,各种费用罗列清晰,避免写“杂费”。
本月12315中心共接到由房屋中介服务引发的投诉54件,占中介服务类投诉61.36%。投诉问题最多的是房屋中介合同期满后,经营者抵赖,拒绝退押金。如中介公司称消费者损坏了屋内的设施,将押金抵为维修费;屋内卫生脏,将押金抵为清洁费;或者以会计不在为由拖延退押金。很多消费者反映,房屋中介公司租(退)房程序不正规。如租赁合同不盖章,收款票据常是白条、公司业务员在签订合同时对消费者的口头承诺常常无法兑现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缴纳给中介公司的各项费用需在合同中体现,并在交费时要求经营者方提供有效的发票。如供暖费、有线电视等收费项目应在票据中有明细,不应概括地写为“杂费”。提前与中介公司协商退房结算事宜,明确退房日期、结算日期和退还押金日期,并以书面形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