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表:
一、准备资料
准备个人资料,包括申请贷款的个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等; 以及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建审资料,即“五证”等。
二、递交资料
按照上一步所说的,把准备好的个人资料和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一起递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和评估。
三、审批和评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人递交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批和评估,包括信用评估和抵押物评估(如有需要,才进行抵押物评估)
四、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件
审批评估完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知资料通过的贷款申请人去管理中心取件,即解押、收押协议书。
五、按时还款
银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放款后,根据双方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按时通知贷款人去指定的银行还贷款。
六、银行放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申请人的资料转交给指定银行,7个工作日后,银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放款。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面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申请人的资料转交给指定银行,7个工作日后,银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放款。
八、等待电话通知,去管理中心交费
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通知,贷款申请人去管理中心交纳担保费和评估费。
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
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