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顺义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动物养殖、动物产品经营、使用、储存等各环节的全方位监管力度。在动物养殖环节中,要求各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兽药的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和休药期,使用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使用规范,禁止使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在动物产品经营、使用、储存环节中,要求涉及的动物产品必须经检疫合格,具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及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自外省市进京的动物产品必须经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检疫通道入境,要严格按照规定查验留存检疫证明,并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及出入库台账。
截至目前,共检查养殖场(户)344个,食品加工企业15个次,宾馆饭店69家,清查库存肉食品500吨,发放宣传材料630份,立案查处查处使用原料药案件1起、未经检疫案件8起,罚没款2750元,销毁原料药25千克,销毁不具补检条件的动物产品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