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妍)记者今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刚刚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查处3种假药,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不要购买及使用这3种药品。
据介绍,标示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实非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妇炎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019,规格为:0.5克/粒,包装规格分别为:45粒/瓶、12粒/板×2板/盒、12粒/板×3板/盒)以下批号均属假冒产品:20071205、20080103、20071102、20071206、20080305、20080111、20080702、20080508、20080701、20080526、20080313、080604、20080218、20080604 。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078197和H20078123,标示生产厂家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经确认判定为假药。本市将根据有关要求开展市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