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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建议零售点不卖“如烟”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钱卫华
    本报讯 (记者钱卫华)昨天,市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自称为烟草制品替代品的“如烟”,目前被烟草部门视为化学制剂物品。由于其身份不明,在烟草、工商等三部门最终定性前,烟草专卖局建议全市香烟零售点不要销售“如烟”。

据市烟草专卖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如烟”自称是烟草制品的替代品,以不含焦油为由,号称对人体无害。“‘如烟’确实不含焦油,但是它却含有烟碱,而烟碱对人体是有害的,它们都是从烟叶中提取出来的。”

该负责人表示,烟草部门不认为“如烟”是烟草制品,只把它视为化学制剂物品。由于它身份不明,而且生产厂家也不是烟草企业,所以“如烟”不在烟草部门的管理范围内,只能建议和劝说全市香烟零售点不摆卖“如烟”。  

11月22日本报曾报道,“如烟”使用的烟弹中,所含烟碱(即尼古丁)量分别为16毫克/支(高)、11毫克/支(中)、6毫克/支(低)、0毫克/支(无)。而普通香烟中,每支含有1.2-1.8毫克/支的烟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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