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于2006年第3季度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行了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3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合格39批次,抽样合格率97.5%。
抽查结果显示,酸价超标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之一。酸价超标容易引起食用油变质,使人对食物营养利用不够,严重的还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在此次抽查中,发现标称为江西喜丰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2.48L/袋福来香二级精炼油的酸价为0.44 mg/g,是标准允许值(≤0.3 mg/g)的1.47倍。据悉,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差,以及产品因保存时间长受环境污染等原因是造成产品酸价超标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