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食用物质及食品添加剂“黑名单”还有待完善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卫生部近日重新汇总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同时公布相应检测方法。不过记者查询发现,相当部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方法暂缺。食品安全专家表示,检测方法还会继续完善,不过同时指出“过程管理”才是最关键。 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 卫生部公布的这份名单中,包含共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卫生部曾在今年3月1日明确,公布的47种非食用物质都不是食品添加剂。“长期以来,一些单位混淆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界限,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如苏丹红等)都称为添加剂,将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卫生部指出。
记者在名单中看到,名单明确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与“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区分开来,比如吊白块、苏丹红、三聚氰胺等这些曾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角”,其实是违法添加物,而非食品添加剂。卫生部明确规定,腐竹、粉丝、面粉等食品中,如果违法添加吊白块,可以通过GB/T 21126-2007《小麦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含量的测定》来检测,还可以用“卫生部《关于印发面粉、油脂中过氧化苯甲酰测定等检验方法的通知》(卫监发〔2001〕159号)附件2”中的测定方法进行检测。
而对于可能在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中违法添加的苏丹红,也有检测方法:GB/T 19681-2005《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检测方法有待研制确定
不过记者同时发现,相当部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方法暂缺。47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中,有25种物质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22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中,也有12种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
卫生部也表示,针对部分物质需要研制测定方法。比如针对焙烤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馅料原料漂白剂,卫生部表示需要研制馅料原料中三氧化硫脲的测定方法。对于可能在红壳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等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酸性橙Ⅱ,卫生部也表示需要研制食品中酸性橙Ⅱ的测定方法。不过卫生部也指出,可以参照江苏省疾控创建的鲍汁中酸性橙Ⅱ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同时说明,水洗方法可作为补充,如果脱色,可怀疑是违法添加了色素。
专家:关键是“过程管理”
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庆孝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缺失检测方法的物质,可以在现场审查中把关,比如看有没有使用记录等等,而且还可以寻找其他方法替代,“国家也会再制定、再出台(检测方法)”。
中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虽然也表示检测方法会进一步完善,但他就强调,这不是根本要义,“食品安全不是靠监管、检测出来的,而是要靠过程管理”,他举乳制品为例,指出乳制品涉及的可能违法添加物或者易滥用食品添加剂有相当数量,如果都要进行检测,就要花更多的成本和时间,并不现实。
记者了解到,针对小作坊的监管,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并未明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但具体管理办法由地方依法制定,而直至目前,以广东省为例,地方还没有出台这样一套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