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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藏陷阱

2010-03-02    生活报        点击:

  日前,省消协接到了李先生的反映,他参加了某家电商场电视机“以旧换新”的活动,本以为得到实惠,不料换回的却是有质量问题的电视机。

  元旦期间,哈市一家商场与某品牌电视机代理商联合打出“以旧换新”活动的广告,承诺“新机价格全市最低”,并承诺享受“三包”。李先生看到广告后为之心动,决定将家中的旧电视机换成新电视机,当时,他看中了一款机型,售价为2688元,旧电视机折旧后定价500元,李先生付了2188元后,买回了新电视机。收看时李先生发现电视机有杂音,售后部门先后派了两名维修人员也没修好,还以购机时间超过一周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退货要求。之后,李先生在另一家商场看到该品牌同样型号的电视机标价为2288元,照此计算,那台旧电视机的折价不过100元而已。商家在将旧电视机折价定高的同时,将新电视机的定价也提高了!“全市价格最低”的承诺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在此,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今后“以旧换新”的购物活动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多去几家商场,比较价格。

  二、警惕“以旧换旧”。有些商家将旧电视机换个新外壳后重新销售,消费者验货时一定要仔细查验。

  三、注意索要购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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