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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提醒:电热毯勿与热水袋同时使用

2010-01-29    新华网        点击:

  新华网西安1月29日电 陕西省质监局日前公布了对西安、咸阳、渭南等地电热毯的抽查结果,合格率为85%。针对抽检中存在的问题,质监部门提醒公众,电热毯、热水袋不能同时使用。

  陕西省质监局这次共抽查了26家企业的40个批次样品,经检测,合格样品34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5%。检测中发现,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非正常工作、发热原件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如果不合格项目出现问题,电热毯就会存在起火燃烧、寿命缩短、导线过热等危险。

  质监部门提醒公众,电热毯不要与热水袋等其他热源同时使用,以避免造成局部过热。电热毯的毯面、控制器、电源线,一旦出现磨损或异常,应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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