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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维修“高空作业费”收取标准谁来定?

2009-10-12    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    点击:

  越秀区的罗女士家住27楼,空调不制冷需要加雪种。维修工事先只提维修费,修完却又多出一项270元的“高空作业费”。广州市物价局、消协提醒,空调安装维修的“高空作业费”收取无标准,由双方商定,但一定要事先说好。

 

  罗女士家住越秀区东川路一小区的27楼,几天前,她家中空调坏了,一点也不能制冷。罗女士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电话,拨打维修客服电话,对方介绍了一家维修公司,称过两天便上门来维修。几日后,该公司派来维修工上门,检查后称空调不制冷,需要加雪种,维修费约170元。修理工把空调修完后,说起收费让罗女士吃惊不小。这笔费用除了说好的维修费、零件费外,还有270元的高空作业费。

 

  “公司收取高空作业费,标准就是每层10元,27层就是270元。”维修工事先没有告知“高空作业费”这一项,事后却“狮子大开口”,这让罗女士很无奈,她只好交了这笔昂贵的维修费。

 

  记者拨打了多家空调维修公司的电话发现,对于高空作业费,各家多要收取,但收费标准差别很大。其中,既有许诺不收此项费用的,也有罗女士遭遇的每层10元这样的高标准。

 

  广州市电器维修行业协会会长姚文桢说,收取“高空作业费”应根据楼层的高度、安全系数的大小等来决定。目前,该协会上月刚推出一个空调维修 “高空作业费”的收取标准:3~6层收费30元,7~9层收费50元,10~15层收费80元,16~20层收费110元,20层以上收费150元。“这个标准仅供参考,并不严格执行。”

 

  对于空调维修收取高空作业费,12358广州市物价局热线工作人员答复称,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多由维修公司和住户双方商定。12315广州消费者协会人员表示,在维修前,公司需将各项收费标准一一告知,否则消费者可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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