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了近期对全省居民家庭消费状况调查结果,在被抽样调查的144个城镇社区和182个乡镇的5167个居民家庭中,家电超期现象均较严重,其中电视机40.1%,燃气热水器28.2%,电热毯25.7%,洗衣机25.6%,冰箱24.1%,电热水器19%,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与销售使用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仍有8.7%的家庭还在继续使用。
专家指出,家电的主要原材料是钢材、塑料、铜管、铝箔等,长时间使用,一些部件开始老化、锈蚀,超期家电“带病”、“负伤”服役,从而增加了漏电、燃烧,甚至爆炸的危险。
超期家电对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也不可低估,比如铅、汞、氟是家用电器的必需材料,超期服役很有可能使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另外,超期服役家电,辐射值往往随着超期而增长,尤其是一些工艺技术落后,标准老化的超期家电,危害更大。
有调查显示,超龄家电耗电、耗气比节能产品高出30—40%,冰箱在使用10年后,其耗电量是最初使用时的2倍。
针对家电超期服役现状,省消委发出消费提示,必须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从安全、健康、环保、经济、科学等角度认识到超期家电的危害,认真检查并及时更换超期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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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已正式实施,与此相关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也明确了家电安全使用参考年限:电冰箱12年-16年,电饭煲10年,微波炉10年,电风扇10年,空调器8-10年,彩电8-10年,电热水器8年,吸尘器8年,煤气灶8 年,洗衣机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