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多元买来的三星液晶电视,一关机就发出爆炸声。”昨天,刘先生打进商报热线85188518反映,他的三星液晶电视出现“爆炸”后,三星售后提出要700元的维修费,这令他难以接受。
关机后电视发出爆炸声
2008年2月刘先生花了一万多元购买了一台42寸的三星液晶电视。
今年7月4日晚上6点左右,刘先生看完电视关机,电视机突然发出了“轰”的爆炸声,随即电视机里冒出烟来。
“当时,家里的电一下子跳闸了,幸好家人离电视都比较远,没人受伤。”刘先生仍然心有余悸。
第二天,刘先生就向三星售后反映了这一情况。不过,令刘先生纳闷的是,三星维修工上门检查后称电视“爆炸”是雷击造成的,并向他要求700元左右的维修费。
“当时,外面没下雨,也没有打雷。”刘先生认为,根本不是雷击造成,这笔维修费用难以接受。
三星售后:可减免30元上门费
据三星杭州售后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不能为刘先生家的电视机免费维修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电视已经过了一年的保修期,二是当时他们的技术人员上门检查过,得出的结论是雷击造成的。他们只可以为刘先生减免30元的上门费。
该工作人员称,刘先生的电视机的总电源在不观看时没有切断,遭雷击后,导致电源板烧坏。当时并不能马上发现问题,但在开关机时就会出现爆炸。
厂家有义务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对于雷击这一说法,刘先生很难理解。“在爆炸之前,电视是开着的。开着的电视,遭雷击之后还会安然无恙地等到关机之后才爆炸?”刘先生表示,三星电视发生爆炸,是极危险的,三星作为一个大品牌厂家应该对自己的产品负上一定的责任,而不是简单地认为产品在保修期外发生的任何问题都不予理会。
产品过了保修期发生问题,商家是否真的就可以置之度外了?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忠再认为,生产厂家、销售者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商品对消费者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能因为过了保修期而免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