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送修后电饭煲仍有问题,消费者一怒之下将电饭煲摔在地上砸烂。昨日(2009年7月16日),汉阳区消协工作人员说,市民把证据砸了,对索赔不利。
王先生去年8月份购买了一个电饭煲。今年6月底,该电饭煲出现故障,他找到经销单位,对方表示可以修理。昨日(2009年7月16日),王先生将修好的电饭煲取回做饭,哪知饭刚做好,该电饭煲底部又突然冒火,险些酿成火灾。
烦恼不已的王先生将电饭煲,再次拿到经销单位要求退货,对方仍称要再次维修。气极的王先生将电饭煲摔到地上砸烂,随后来到汉阳区消协。
汉阳区消协负责人说,本来王先生是有道理的,虽然电饭煲已过更换期,但仍在“三包”期内,商家再次维修的建议也是对的。但如果再次维修仍修不好,王先生完全有理由要求退货。但他却将电饭煲砸坏了,没有了证据,也就不好退货了。
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购买的东西有问题,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否则就失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