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蓬莱市消费者反映了一宗蹊跷的,人赵先生称,他家的洗衣机进行脱水操作时,突然脱水缸爆裂,由此与厂商引发了纠纷。
市民赵先生3年前在某商场购买一台双桶洗衣机。今年2月7日,在洗涤羽绒服进行脱水操作时,洗衣机脱水缸突然爆裂。赵先生当即打电话要求该洗衣机厂家的售后服务人员来现场,但对方答复说,洗衣机产品说明书中有警示,不能脱水紧袖羽绒服。赵先生查看说明书,发现没有这方面的内容。经过多次联系,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告诉赵先生需支付维修零件等费用268元。赵先生不同意,遂企业的售后服务不佳。
工作人员查看了赵先生提供的洗衣机说明书,确实没有警示说明,《产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据此,有关部门认为厂家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厂方免费给赵先生修理洗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