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2007年3月1日起不贴能效标识不许卖
洗衣机从明年(2007年)3月1日起,不贴能效标识将不能进入市场销售。记者从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获悉,今天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了能源效率标识第二批产品目录,家用洗衣机和小型中央空调入围。
2006年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记者了解到,额定洗涤容量为1公斤至13公斤的家用电动洗衣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今后在销售中必须贴上能效标识。该规则不适用于搅拌式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不适用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变频空调机。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还给出了家用洗衣机和小型中央空调张贴能效标识的具体时间表: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主任王若虹介绍说,洗衣机能效标识共分5个等级。是根据洗衣机的实测单位功效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来判定该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的。洗衣机能效标识上将同时标注能效等级、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指标。级别越高,耗电量越大。
“能效标识是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范畴。”王若虹表示,洗衣机能效标识的推出,为消费者选购节能洗衣机产品起了重要的引导和指导作用。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务必向销售商索要国家颁发的能效证书,以辨别能效标识的真伪。
2005年3月1日,我国能效标识第一批产品目录颁布,首先强制要求家用空调和冰箱产品必须贴能效标识才能销售。王若虹说,实践证明,能效标识在规范用能产品市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