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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电热水袋、电暖手器变成掌中炸弹

2008-12-17    信息时报    熊栩帆 朱宏    点击:

  市内部分在售产品来路不明正规产品寿命也只有一年

  随着天气渐渐转冷,商场里电暖手器、电热水袋开始热销。与传统取暖物件相比,插电加热的取暖物件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也让众多消费者担心。据了解,市面上销售的此类产品良莠不齐,有些连生产厂家都没有标注。广州市质监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电热水袋是电热液体加热器的一种,属小家电产品。市民选购时,要挑品牌厂家生产的,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还要严格按照说明使用。

  批发市场卖的多为三无产品

  记者2008年12月16日走访城内多家超市和小家电商场,发现在售的电热水器大多比较正规,都有相关的质量认证和检验合格证书。在北京路百佳超市内,记者在货架上看到有“丘××”、“冬×”……等多种品牌的电热水袋,价格20元至40元不等,产地多为浙江和广东佛山。超市销售人员称,随着降温,选购电热水袋的市民多了起来,平均每天能卖出二三十个,多为家庭使用。

  不过,在一些批发市场出售的暖手器则大多来路不明。在越秀区一德路精品批发市场,记者发现,这里也有数家售卖电热水袋的店铺。这些在售的电热水袋大多颜色鲜艳,有星星、骨头、动物等多款造型,以简易塑料袋包装。电热水袋只附有一份简易的说明书,都没有厂家资料。记者随手触摸了一下这些电热水袋,感觉明显比起超市内售卖的要单薄,做工看上去也较为粗糙。据店主介绍,这些电热水袋批发13元/个,零售20元/个,很多年轻人都会来这里买。“学生们贪新鲜,还有就是一些小店老板也会来批发。”记者对这些无证产品的安全提出疑问,店主却说,“谁这么不好彩买到会爆炸的?这(爆炸)可能只是偶然发生,我想一般都是没事的。”

  使用次数越多越危险

  记者昨天下午电话采访了浙江慈溪市“泉×”电热水袋生产厂家,据称生产电热水袋至今已有8年。该厂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一个电热水袋的出产价约20元,使用寿命只有一年。据称,电热水袋属于消耗品,每使用一次都对电热水袋本身造成损耗,所以随着产品使用次数的增加,它的危险性也会增加。而在使用过程中,一些人为的损害,如不小心将电热水袋戳破,或是使用过程中对电热水袋造成额外磨损,都会缩短其寿命。

  过压保护装置很重要

  此前劣质暖手器爆炸的个案在各地屡有发生。根据说明书,电热水袋“充电”时要套上外袋,还要离开2米远。据介绍,电热水袋采用丝绸性面料和塑胶材料制成,以高储能致热液为发热体,通过袋内半导体均匀加热储能,升温快,保暖持久,充电加热8~15分钟即能达到65℃~70℃的温度,可持续保暖2小时。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电热水袋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安全性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过压保护装置不达标。按照国家标准,电热水袋必须安装过压保护装置,一些企业由于技术不过关,生产时没有安装过压保护装置,导致通电时压力过大易发生爆炸。有的产品充电时温度一直上升,也容易导致加热膨胀爆炸。建议消费者选购时最好去正规商场购买有国家3C认证的产品,不要去地摊上购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此外,在使用过程中,消费者要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如充电过程中不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不要大力挤压,以免造成漏液、漏电;不要将电热水袋放在水中清洗等。

  近年在全国各地发生电热水袋爆炸的事件就数不胜数,记者以“电热水袋爆炸”为关键词在百度搜索发现,相关新闻竟有约3000篇,都是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高温开水把人严重烫伤,其中有个案记载,年纪最小的伤者仅得1岁,年纪最大的有91岁。

  近年电热水袋爆炸个案

  ●2006年2月3日,浙江省海宁市年仅3岁的小宋,因电热水袋电源切断装置失效爆炸面部被严重烫伤,经鉴定已构成十级伤残。——据央视

  ●2007年1月10日,宁波市91岁老人因电热水袋裂口液体流出两只脚被烫伤,痛苦不堪。——据宁波新闻网

  ●2007年年底,合肥市民黄先生刚满1岁的女儿在家中睡觉时,电热水袋突然爆炸,孩子的头部、颈部、背部均严重烫伤。——据《新安晚报》

  ●2008年1月13日,武汉市民王女士将热水袋通电加热后放入女儿的被窝。十多分钟后,只听一声爆响,热水袋炸开了,溅出来的高温开水将女儿的脚烫起一个大泡。——据《楚天金报》

  ●2008年2月初,贵阳市民王先生在路边摊上花15元买了一个电热水袋,拿回家充电使用不久便发生爆炸,导致胸腹部被炸伤。——据《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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