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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冰箱变“旧” 买家电须看“保质期”

2008-06-05    烟台日报    德强    点击:

  新买的冰箱试机时就出了故障,再一细看,竟还是“旧”产品。在消协调解下,莱阳市民耿先生昨日(08年6月4日)将当天新买的冰箱退回了商场。

  原来,耿先生听说某家电商场一知名品牌冰箱降价销售,于是前去挑选买了一台。很快,商场工作人员便将冰箱送上家门。工作人员当场打开包装,安装好后开始试机,谁想刚启动不一会儿就没了反应,经工作人员反复检修后,认定是一电子元件坏了,随即向耿先生提出将冰箱拉回商场为其更换一台。重新装箱时,耿先生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产品合格证,结果发现这台冰箱的生产日期原来是2002年3月。买回的新冰箱原是“旧”产品,这一发现让耿先生十分意外,马上找到商场提出退货要求。商场负责人答复可以换但不能退,并解释“生产日期长短不能完全否定冰箱质量,就是坏了也可换可修”。在反复要求退货得不到支持的情况下,于是耿先生向消协求助解决。

  消协人员经现场调查核实,当即向商场陈述了应该退货的理由:第一,家电“三包”有规定,有效期限内产品发现有质量问题可退换货;第二,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规定,家电产品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注安全使用期限,销售时应明示生产日期等保质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欺骗消费者;第三,商家在送货上门之前,应事先检查产品质量,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最后,商家如数退还了耿先生的货款。

  消协提醒消费者:库存家电也有“保质期”。购买家电商品不能一味图便易,因为一些外表挺好看,功能上又看不出什么毛病的长期库存家电,实际上却有可能是过期或临近过期的产品,用起来容易出故障,隐患不断。如果库存家电的存储条件不佳,时间一长电路板等重要部件就会受潮甚至发生霉变,从而导致家电故障。此外,一些家电元器件长期不用也容易老化损坏。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有必要了解生产日期、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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