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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电被索2%开包费 消费者有权拒付

2008-03-11    南海网-海南日报    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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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叶健升)1月22日下午2时许,海口林先生在国贸一家超市的家电区选购音箱时,因发现原先看中的产品有瑕疵而提出要另买一款时,售货员竟要求他按所试商品价款的2%,支付“开包费”。

     林先生投诉说,他在选购音箱时,觉得一款广东品牌的有源音箱不错,在试听了样机后决定购买。当售货员拿出一套新机并拆开包装来试听时,却没有声音。经检查,原来是一条连接线缆出了问题。销售人员换了一条新的连接线后,这套音箱能正常使用了,但林先生却对它的质量问题产生了怀疑,遂提出不买该品牌的这套音箱,而要买另外一款价格较贵的其它品牌产品。售货员当即提出,不买这套也可以,但要按所标价款的2%支付“开包费”。

     林先生认为此举没道理,便拨打超市的客服电话交涉。而对方回答说,这是厂家所定的规矩。虽然交涉未果,但林先生也绝不认这个窝囊账,一个多小时后,他买了另外一款音箱后径直离去。

     记者随后采访了海口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消费者购买电器后的7天内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退换,店家索要“开包费”的做法绝对是不合理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并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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