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谎言:五一家电消费警示
“五一黄金周”如期而至,又一个家电销售高峰即将来临,此时家电厂家、商家无不使出浑身解数尽力抢占市场份额,所以这段时间也是形式繁多的促销活动充斥家电市场的高峰期。商家抓住假日经济大搞促销活动无可厚非,但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中陷阱重重却是大多数消费者不尽了解的。近日,家电零售龙头老大——国美电器现身说法,继去年“十一取消返券”后再次爆出猛料,揭露家电市场促销活动长期以来藏匿的种种陷阱,希望在黄金周到来前夕给消费者提个醒,帮助消费者认清这些“真实的谎言”。 陷阱一:超低特价机 当广告中“爆炸性”的推出99元的彩电、66元的手机,甚至是1元钱的电饭煲时,你是否真的相信这块“馅饼”会落到自己的嘴里呢?!这里就给你6个买不到的理由。⑴“广告欺诈”——广告中承诺特价机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商场没有如实准备广告中的超低特价机数量,或者根本没有准备,那只是个“诱饵”吸引顾客到商场来,是商家吸引眼球,聚拢人气的“花招” 。可来了之后呢!早有一个理由等着您:“您来晚了,超低特价机已经卖完了”,接下来促销员便会喋喋不休的向您推荐听来像是更好的产品,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诱导您购买高价商品,这才是商家真正用意。⑵“超低特价机限量”——谁都知道“1元家电”再财大气粗的商家也玩不起,“想吃大馅饼”只好凌晨1点去排队,开门后一哄而上。但即使这样仍不能保证您能得到一款超低特价机,因为超低特价机限量多则20台少则3、5台,乱哄哄的现场谁能保证自己一定是在名额之内呢。⑶“黄牛党哄抢”——黄牛党是一群专门以倒卖超低特价机为生的人,一些是小批发商一些甚至来自竞争对手,起哄捣乱、排队加塞是他们的强项,往往团体作战,在业内已经成为一种势力,普通消费者在正常排队购机时被他们欺负的事屡见不鲜。⑷“内部消耗”——几元钱的大件电器有谁能不心动!商场的店员、促销员或他们的朋友,经常“近水楼台先得月”利用职务之便暗中购取超低特价机,使本来就“数量不足”的促销资源再打折扣,消费者最终可能得到的数量可想而知。⑸“安全隐患”——凌晨起床排队不说,光是开门后一哄而上这一点就很危险,即使商场会设有保安,但局面仍很难控制。能不能买到超低特价机不要紧,如果因此发生安全事故,那么消费者和商家真的是得不偿失了,相信类似事件消费者早有所耳闻。⑹“门槛太高”——超低特价机还经常以抽奖的方式产生,但抽奖门槛设置较高,本身中奖率又低,要想获得一款超低特价机还真需要好运气呢! 以上这些暂且放在一边,假设这块“馅饼”真的落到了自己的嘴里,未必就能说“味道好极了”!首先,您很可能“遭遇返修机”。降低经营成本是所有商家追求的利益,但一些黑心商家竟然把“返修机、残次机”作为超低特价机坑害消费者,即吸引消费者眼球,聚拢了人气,又为商家甩掉了处理返修机成本的包袱,可谓“两全其美”。其次,您会“遭遇服务歧视”。超低特价机在售后服务上与常规商品有所差异。超低特价机不送货或者延迟送货现象较普遍;保修状况也可能受到影响,这都要看商家脸色而定。 那么为什么商家对超低特价机情有独钟呢?其实,商家设置超低特价机根本用意还是在于吸引消费者眼球、聚拢人气,将消费者吸引到商城后再进行下一步诱导,利用消费从众心理和价格误导最终促使消费者购买其平价商品才是最终目的。 陷阱二:返券 2003年十一期间,国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取消“返券”的活动,活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了主流媒体的极大关注,央视一套《焦点访谈》、中国家电网等对国美此举所引起的社会讨论进行深入跟踪报道。 “返券”陷阱也许很多消费者都已经如数家珍,什么限了单品再限单价、诱导抬高消费等级、指定特定商品、返券不找零、返券包含对象不明确、套券圈套圈等等。“返券”其实是商家利用顾客贪图小利的消费心理和信息不对称,与顾客进行的一种“消费游戏”。“返券消费”实际上是消费者进行的临时性的消费活动,它受很多非理性的消费动机影响。再加上“返券”本身具有一定的误导性,消费者欠加考虑就会导致被动的重复购物,增加购物成本,浪费购物时间,而“返券”给顾客带来的切实利益却很少。因此,告诫广大顾客,今后再面对名目繁多的“返券”时要切实的结合自己的需要,考虑是否适合自己,再做出选择。 陷阱三:返修机、残次机 “返修机、残次机”是先天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问题小到外壳划痕,大到无法启动,漏电、自燃发生几率很大,甚至有可能发生爆炸。这样的“问题机”本该退回厂家返修或报废,但由此给商家和厂家带来的经济损失甚大。某些商家只顾眼前利益,挖空心思降低运营成本,这些“问题机”摇身一变就成了以超低特价出售或者作为赠品流向消费者的合格商品,更有甚者将其以正常商品出售。等机器出了问题商家便会以不同的理由打发消费者,由此甩掉了返修机处理成本的包袱。 这里向大家介绍几个识别“返修机、残次机”的方法。首先看包装,内、外包装要完整,没有拆开、损坏的痕迹。其次,外包装上会有一些贴纸,但贴纸的内容不应是产品属性的关键内容,例如不能是产品型号、出厂日期、检验合格章等。而且,贴纸覆盖的内容也不应是上述关键内容。第三,残次机外观可能有划痕,应特别留意。第四,接收货品时要认真查验,确保操作正常。第五,切记向送货人员索要保修凭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商家为了吸引眼球、聚拢人气会通过超低特价、超低特价抽号、奖品赠送等方式将“问题机”流向消费者,所以如果您再看到此类促销活动就该多加提防了。 陷阱四: 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细心的消费者不难发现,在各种促销活动的宣传广告及海报中,都会有这么一句话: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正是这么一句话,使得不少消费者大为光火,本来是冲着优惠条件去购物的,满腔热情换来的却是一肚子郁闷:“超低特价”原来只限5台;“全场打折”返的却是代金券;“买一送一”送的仅是价值很小的小礼品……有个别消费者去找商家理论,但在“最终解释权”面前一般也会选择息事宁人。而商家则充分利用消费者这种普遍存在的消费心理,大搞促销,一旦发生争议,便抬出“最终解释权”作为挡箭牌来推卸责任。 实际上,商家的这种做法是与有关法律相违背的,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时,《消法》第24条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商家的“最终解释权”实质上是经营者以格式合同为自己独设的特权,违背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无法依据可言。 商家举办让利、返奖、有奖促销等活动,其行为是为了招揽顾客,促进交易,以获得盈利,而且相伴有很多条件。而顾客一旦认可并进而实施满足了商家所规定条件则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与义务,也就是说,商家与消费者所产生的一些关系都在国家法律的保护之下,商家没有权利以任何理由逃避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约定”。玩弄“最终解释权”的伎俩实质上是商家在交易过程中为自己独设的特权,是一种虚假的模糊的信息,违背了公平合理的市场交易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结果必定是自毁名誉。 为了让消费者更好的保护自己,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些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5个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