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家住水南街的朱女士来到信州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她家的一台空调在市区一空调维修店维修后不制冷,要求对方退回维修费用,对方断然拒绝。
朱女士说,两个月前,她将家中出现故障的空调送往这家维修部进行维修。在安装过程中,她发现尽管空调装好了,然而开机却不制冷,安装人员告知是正常现象。因产品维修在保质期内,朱女士并未对此怀疑。随后几天,朱女士发现空调依然不制冷,先后多次联系维修部,对方却认为此情况不属于维修范围内,并建议她更换一只压缩机即可让空调恢复运转。但她决定不再使用这台空调,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区消协一工作人员随即与朱女士来到这家空调维修部。经过核实,维修部承认空调是在此维修的,但否认空调出现不制冷是维修人员的问题。区消协工作人员指出,问题责任主要在维修部,维修部应该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通过调解,维修部同意退回朱女士80元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