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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游处处陷阱 专家:选择低价团要三思

2013-08-01 10:56    中国广播网        

 

为什么本来应该是上帝的游客在导游面前成了弱者?

刘思敏:这个团可能是一个低价团,零付团费的团,如果是一个豪华等哪怕是标准的旅游团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是非常低的,特别是康辉国际也是家全球知名的品牌旅行社,品牌旅行社出现这种情况概率相对更低,基本可以判断这是一个零付团费的低价团。

确实存在这样的风险和问题,现在零付团费在中国的确比较普遍,因为旅游行业门槛比较低,包括导游从业的门槛都非常低,所以竞争非常激烈。这个时候往往旅行社会采取一些相对比较直观的价格,因为中国的消费者对价格很敏感,只要便宜几块钱就会选择那个价格更低的团。旅行社为了竞争就必须要打出低价才可能吸引游客。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旅游产品价格那么低,是低于成本的,当地的导游和司机不可能不挣钱,所以一定通过自费项目和那种购买旅游商品才可能把成本挣回来甚至谋利。

这个情况是普遍存在的?

刘思敏:应该说这个占的比重是不小的,起码我预计应该会有1/3的比重。

1/3的比重应该说是相当的可观了它在法律上是不是合法的,难道就可以用这样的低价来对待游客吗?

郑传锴:今天的这个团,50人全部是来自于一个公司的同事,其实他们的维权能力、团结的程度包括组织协调的程度肯定跟一般的散团是不一样的。但这个团的成员没有有效的组织起来维权。其次,大巴司机要求交钱并且以关空调这种行为威胁,从法律的角度讲至少构成被投诉的条件。甚至比如当时路面的温度相当高,如果不开空调可能会影响到身体健康的时候,这个行为还有可能构成刑法上所规定的强迫交易罪,强迫的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强迫手段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构成死罪,那么除了行政处罚之外,司机、导游包括旅行社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处罚。

消费者完全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而且明明是在合同上,虽然是低价团,但是并不代表消费者和旅行社之间没有欠合同,合同上也完全和具体的带给游客的这些服务是完全不相符的,所以郑传锴认为还是应该积极的来维权。

刘思敏:在刚刚出现侵权行为的时候,根本不应该忍气吞声,完全可以跟业务员联系,也可以跟康辉旅行社联系,甚至跟当地的质监部门联系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给导游和司机施加压力。

导游到底是由谁来监管,为什么现在屡屡出现导游不买账的情况,这个情况谁来负责?

刘思敏:这个情况导游当然是应该由旅行社来管理,因为导游是旅行社聘任的,而不是旅游团聘任的,首先责任的主体肯定是旅行社,旅行社跟地接社签订合同,地接社委派的导游,那么直接对导游起约束作用的是地级市。当然游客维权只能找组团社,也可以找当地的旅游行政部门,有专门的旅游投诉机构,还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到法院去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消费者维权能不能够成功,导游强迫市的消费有法可依吗?能够追究他们的责任吗?

郑传锴:当然是有法可依的,可以向当地的旅游部门进行投诉,包括质监部门也可以进行投诉,但消费者在遇到人身威胁的时候,首先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第二要及时取证,第三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一旦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受到威胁,恐怕警察是解决这个事情最合适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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