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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乏力 “美丽陷阱”升级

2010-04-07    甘肃经济报        点击:

  核心提示

  追求美,是女人来的永恒主题。当全社会都开始关注美容行业的时候,人们突然发现“美丽陷阱”在升级——当你决定让自己更加美丽的那一刻,很可能就有一张微笑着、鞠躬着、轻柔着、体贴着的“温柔”大网,正张着巨口,等待着你!

  “美丽陷阱”防不胜防

  2009年8月,李女士投诉称,自己在兰州某减肥连锁机构咨询时,工作人员承诺30天内可减轻体重8-10公斤,少减一斤全额退费。与该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后,李女士花了4800元开始减肥。但做了一个多月按摩+仪器+药物的所谓系统减肥后,体重却只减轻了3公斤,还出现了因节食过度造成肠胃功能紊乱、心率不齐等现象。当她要求该机构给出合理解释时,工作人员以个体差异等理由劝说其继续接受服务。在继续接受减肥服务的过程中,李女士不适症状更加明显,她要求停止减肥,得到的说法却是自行停止减肥属于消费者违约,即使达不到合同约定减重斤数,也不予赔偿。李女士这时候才发现合同上根本没有出现问题如何解决的条款,合同显示,李女士如果主动放弃这一减肥计划,即属于违约,不给予任何赔偿。

  2009年9月起,某品牌纤体美容连锁机构在兰州开展了“百元七次”减肥推广活动。蔡女士在该机构工作人员养生式瘦身纤体理念的忽悠下,办理了一张百元卡。从办卡的第二天起,天天都有工作人员与她联系,预约服务时间。几天后,蔡女士去了该机构在兰州市区内的一个分店,店长、服务人员轮番上阵热情介绍产品。面对巨大的“优惠”,蔡女士虽然心动但没有行动,决定先把100元七次的卡消费完再说。在第二次前往该店时她把这一想法告诉了该店工作人员,结果服务质量明显下降。蔡女士躺在美容床上半天没人理,来了工作人员也不冷不热,很多工序都减了,更谈不上什么服务质量。蔡女士说,明显的感受就是再次掏钱就是“上帝”,不消费就比别人低一等。

  2009年5月,李女士在城关区新港城某化妆品商店以147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瓶再生霜,店主称该产品为纯植物成分,不会刺激皮肤。但李女士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涂抹在脸上后,脸部红肿发热,皮肤过敏脱皮,效果很糟糕。两天后,李女士来到该化妆品商店要求退货,却被告知这是更换化妆品后的正常反应,且先前以原价210元购买,才有售后服务。

  消费者应“擦亮眼睛”勇于维权

  美容美体机构、美容产品商家精心设计的“忽悠术”“套钱术”,使走进美容院的女性消费者往往在“美丽的幻想”中一步步走向陷阱,沦为被欺骗的弱势群体。目前,女性遭遇美容消费陷阱的故事依旧数不胜数。

  记者从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每一年的消费投诉里,美容消费都居高不下。丰胸、减肥、祛斑等美容消费中,免费、价格打折、预付费和夸大宣传等陷阱较为普遍。而预付费陷阱的投诉尤为突出,购买美容卡、预付费消费是目前很流行的消费方式,预付费给消费者带来优惠的同时,也给资金安全带来风险。一些美容院会规定美容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标准、退卡要求等事项,在这些规定中,往往暗藏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不平等条款。如果消费者不仔细查看协议的内容,权益就可能受到损害。

  省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慎重选择美容美体店,尽量不要到证照不全的场所消费。要慎重对待各种打折促销活动,冷静分析、理智消费,不要轻易办理大面额或长期的美容美发消费卡。且消费之后千万不要忘记索要有效凭证,这是发生纠纷后投诉的最好证据。

  对于种种升级了的美容“陷阱”,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银律师指出,由于美容业是自行发展的产业,目前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美容业行规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产业间不正当竞争、价格体系不透明等都给经营者有很多空子可钻,经营者就是充分“利用”爱美人士自身对美容的需要,布下种种消费陷阱的。

  “消费者遭遇消费陷阱或因美容引起身体不适时,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工商部门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捍卫自己的美丽尊严。”银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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