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潇
改革开放以来,给我国化妆品行业带来了蓬勃发展的生机。首先是人们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突破了把化妆品视为奢侈品的束缚,化妆品已成为美化人们生活的日常用品;其次是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逐步提高,众多的消费群体、广阔的消费市场,拉动了化妆品生产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化妆品市场的繁荣景象。
据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的统计,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我国化妆品工业生产销售额为3.5亿元,2007年达到1200亿元,为1980年的342倍。2008年为1300多亿元,2009年的销售额达1400多亿元。2006年,在中国化妆品工业发展史上,生产销售额第一次突破千亿大关,居亚洲第二位,世界排名第8位。另据全球管理咨询和市场研究的克莱恩公司调查研究,并在《2006年全球化妆品市场》上显示,中国化妆品市场销售额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成为全球第三大化妆品销售市场。
长期以来,我国化妆品进出口贸易额一直很少,自进入21世纪后,数额增加,呈现逐年攀升态势。
改革开放前,我国化妆品品种十分单调,仅有蛤蜊油、凡士林油、雪花膏、香粉、花露水、洗发膏、发蜡等几个品种。现在化妆品产品门类齐全,可分为清洁类化妆品、护理类化妆品及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等,品种划分越来越细,约有2.5万余种,基本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档次的需要。
我国化妆品产品质量保持稳定,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年对化妆品抽检情况看,化妆品合格率近90%,保持着较高的产品合格率。
化妆品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国家对化妆品行业实行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准入制度,只有获得两证许可的企业,方可从事生产经营。绝大部分企业对产品质量高度重视,严格按规范的卫生条件和生产工艺生产,并建立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由于化妆品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政府部门非常重视化妆品行业的法规建设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快了法规和标准的制定速度。目前,已出台并在执行中的化妆品主要法规和相关的规定、管理办法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
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形成化妆品标准化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标准(4个)、方法标准(9个)、卫生标准(18个)、产品标准(23个)、原料标准(1个)。这些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了依法监督管理,促进了行业自律,使行业管理步入法治轨道。《中国质量报》
王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