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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卫生监督所提醒消费者:注意审查医疗美容机构资质

2008-11-04    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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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 最近,内蒙古赤峰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了遍布市区的美容美体场所,共查处美容美体、医疗机构等156家。赤峰市卫生监督所为此提醒消费者,注意审查医疗美容机构资质,谨慎选择医疗美容。

  赤峰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说,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如目前较为流行的隆鼻术、修唇、酒窝成形术等都属于医疗美容范畴。生活美容是指使用化妆或一般护理保养方法的修饰性美容,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形象设计和美体等服务项目,其特点就是无创伤性和无侵入性。

  2002年5月2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医疗美容管理办法》,其中第五章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根据我国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办美容院必须具备有合格的职业医师医疗许可证,同时还有房屋面积、卫生、设备等多项考核标准。一些美容院利用广大消费者不了解法律法规规定,以各种夸大其词的宣传手段进行非法医疗美容活动。

  赤峰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岳磊表示,一些毁容事件不仅与美容院不具有医疗美容资质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也和部分消费者警惕性不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有关。岳磊提醒消费者,到医疗美容机构美容时,首先要看有没有医疗机构许可证,有没有执业医师证,房屋设施上是否达到要求等,在进行医疗美容时,要注意审查医疗美容机构的资质,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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