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吴东明 潘华晴) 市消协21日发出消费警示:美容时当心“毁容”。
近来,市、区两级消费者协会及各基层工作站经常受理美容投诉,主要包括美容导致“毁容”、美容化妆费用虚高、美容院突然“蒸发”以及免费试用在先、强制消费在后等问题,严重
为此,市消协发出美容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三大注意”:
不要盲目轻信美容化妆广告。所谓的“免费试用”、“免费服务”、“优惠推荐产品”、“自制产品、优惠服务”、“今年二十、明年十八”等内容,多为虚假夸大宣传。
确有美容需要的,必须签订合同或协议,依法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产品品种、付款方式、服务范围、时间跨度等,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申诉、投诉有据可依。
购买美容卡的使用期不可太长,金额不可过多,约定条款不可太简单,不要轻易顺从其中的“霸王”条款,防止美容院发生出售、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甚至美容院“蒸发”,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