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目前消费者对化妆品质量的满意率仅为两成;对化妆品使用效果的满意率则不足两成;四成以上的消费者认为目前化妆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虚假宣传;四成消费者有过因使用化妆品导致皮肤受到伤害的经历。
近年来,由于使用劣质化妆品受到伤害的投诉越来越多了,近四成的消费者在受到化妆品伤害后不能得到经营者的满意处理。
那么作为一名消费者,如何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呢?记者采访了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的郭军律师。
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郭律师提醒广大女性消费者:
第一,首先保存好自己购买化妆品的小票或者发票;
第二,如果一旦发现化妆品对自己皮肤造成伤害,尽快打电话与商场或者化妆品厂家联系,在他们安排下就医,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第三,要求厂家或商家与自己一起到国家化妆品质检机构对化妆品进行检测,为以后法律维权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四,尽量到正规商场购买化妆品。
出现劣质化妆品毁容伤害后,消费者除了直接找厂家或者商家协商外,还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
国家对于劣质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从刑法上对生产商和销售商如何处罚进行了明文规定。假如化妆品的生产者明知所生产的化妆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仍然进行生产;销售者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还进行销售,这种劣质化妆品给消费者造成严重后果时,即构成生产、销售劣质化妆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根据司法实践,“严重后果”一般是指:(1)致人毁容,或者严重皮肤损伤的;(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数量大的;(3)虽然没有致人毁容,但受害人数多,受害地域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4)导致其他严重后果,如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