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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过期仍出售

2008-03-11            点击:

大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过期仍出售
??最近不断接到消费者来电子信件和电话,询问有关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法律规定,并请求本站代为查证核实自己购买的化妆产品是否违法。非常令人震惊的是,经本站咨询专家和查找相关法律规定核实,发现80%消费者咨询的产品都有明显违法问题,问题集中反映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卫妆进字"已经过期,特发出紧急通报!
??国家卫生部19 91年3月27日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四年。期满前4至6个月可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发,申请时可不附资料。超过有效期未申请者,按无批件处理。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 经营化妆品的卫生监督要求是:2.进口化妆品应具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本站投诉部应消费者请求,代为查证核实消费者购买的化妆品是否合法,并接受消费者委托代理协商解决投诉索赔;同时也接受企业会员咨询、先期代理解决投诉纠纷 ,并为企业会员无偿提供相关的商务情报。
??有关咨询请发至315@wanghai.com ,来信请写清楚购买商品和生产厂家的完整名称、卫生许可证号、进妆卫字或者卫妆特字的文号,并提出自己的投诉请求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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