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今明两年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方案,明确禁止个人穿假名牌出境。此前,上海多家旅行社已将“不穿戴假冒名牌出境”,明确写入欧洲游的出团“注意事项”中。有人说吉林的做法非常超前,但也有人认为,外国法律不能随意适用中国百姓身上。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现牛津大学访问学者李雨峰谈出个人观点。(12月17日《重庆晨报》)
吉林省的这一举措一出台,就引起大家的不同意见。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专家的意见也好,网友的意见也好,都是各说各的理,各有各的理。姑且不说这一举措的是与非,而仅此举措就能阻止住人们不穿戴假名牌吗?
假名牌的出现,无非皆是利益所驱使。一些厂家,因为没有成熟的品牌,无法在市场上和名牌竞争,但为了能获得丰厚的利润,就使出傍名牌的招法借此获利。还有就是一些作坊式的小厂,也是想在市场上分一杯羹,更是拿名牌大作文章。可以说,不仅在我国,就是在国外,假冒名牌也是比比皆是。
那么,我们百姓穿戴假名牌就不对了么?假名牌如此之多,难道责任都在我们百姓身上?你在地摊上能买到假名牌,但你在商场,同样也能买到假名牌。假名牌,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即使你如何防范,也可能被其套祝除非你不穿戴名牌,而这无异于是剥夺了我们购买的权利。
假名牌泛滥,罪不在我们百姓的身上。我们又不是齐天大圣,又没有火眼金睛,怎么就能识别其真假?有市场,就有假冒的产品。况且,对于我们百姓来说,我们难道不是受害者吗?花一样的钱,买来的却是假冒的名牌,心里能不感到委屈?很多人穿戴假名牌,他们自己根本就不知道那是假的。而这些损失,该由谁来负责?一味的阻止人们不要穿戴假名牌,不去狠抓市场,又是否说的过去?消费者才是最大的受害者。真正得利的,却是那些制造假名牌的厂家和销售假名牌的商家。
不从源头上管理好假冒名牌,只是单纯的限制人们的穿戴,是不是有些本末倒置?如果市场上没有了假名牌,那么我们百姓又为何要穿戴假名牌?只要市场上存在假名牌,就自然会流入到我们市民的手中。管人穿戴,还不如管好市常人有购买的自由,你管了,就是限制了人们的购买自由。于情于法,都是不对。重要的还是管好市场,而不是去限制人们的自由。管好了市场,你才能从源头上管好假冒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也才能彻底杜绝人们穿戴假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