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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美容美发后别忘索发票

2008-03-11    海南经济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常珊珊)消费者在美容美发时遇到纠纷,发票是惟一具有法律效应的消费凭证。近日,记者走访海口多家美容美发店后发现,美容美发店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或服务单据现象普遍,经营者对新行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置若罔闻。

  1月14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海口府城的三四家美容美发店,店主均称“没有发票”或“不开发票”。一家名为“扬扬发屋”的美发店店主对记者说:“从没碰到剪头发还要发票的。”据调查,小的美容美发店认为,美容美发好比到菜场买菜,没必要开;大的美容美发店则认为,美容美发不能报销,消费者不索要就懒得开了。

  据了解,为规范美容美发行业,国家商务部已出台了《美容美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提到,在提供服务后,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业内人士指出,发票不仅仅是报销凭证,它还是消费凭证。一旦遇到消费纠纷,发票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消费凭证,对帮助消费者维权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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