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26日讯 市民杜女士日前买了一份化妆品一用就过敏,退换遭拒。市消协建议:只能与商家协商解决,因为化妆品已不再实行“三包”。
11月27日,杜女士在市区一大商场购买了一瓶洗面奶,又选择了一瓶新面市的护肤品。因为她有面部过敏史,因担心过敏就咨询销售员,该销售员一听又立即为她挑选了一份
杜女士依计而行。但是,用了两天就感觉脸部发痒,第三天,脸上起了红疙瘩。她害怕过敏反应加剧,就赶回商场要求退货。销售员又建议她白天只用护肤品,晚上再用抗过敏的。但是用了两天后,情况没有好转反而加剧。
12月5日,她又去了该商场要求退货,如果不能退,也可在同样价格之内给换种不过敏的也行。销售员当时同意,但是稍一迟疑后,又告诉她需要去请示值班长。一会儿,化妆品柜台的班长和该销售员一同过来,告诉杜女士既不能退也不能换,除非去市大医院开出化妆品过敏证明。
为此,杜女士特意挂了个专家号,但是,因为不愿担责任,医生不给开证明。因此,杜女士无法达到商场的要求。
记者就此咨询了烟台市消协,一工作人员说,国家对化妆品的“三包”规定早已取消,这种问题只能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投诉到消协,他们给协商解决。鑫希望律师事务所的曲江律师说,商场的做法基于两种心态:一是怀疑,二是推卸。杜女士现在除了前两种解决办法之外,还可以先做鉴定,然后去法院起诉。(记者 王奂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