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容美发化妆品消费安全关乎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近年来,我区美容化妆品消费投诉快速上升,一度成为消费者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
据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及全疆十五个地、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统计资料和近期开展的全疆美容化妆品消费市场调查走访结果显示,美容化妆品市场的主要问题是:
一、从业资质。一些美容美发机构无照经营;一些美容美发机构没有医疗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业务及“中医推拿”,“中医按摩”等项目;一些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美容师证、医师证等,无证上岗。
二、卫生状况。一些美容美发机构未配备消毒液、消毒灯等基本消毒设施,毛巾不消毒多人重复使用,消毒柜变成了储物柜。
三、价格虚高。一是美容化妆品价格昂贵。二是美容美发服务价格水分大,消费者反映接受的服务物非所值。一些特色美容项目,价格从几十元到几万元。医疗美容费用更加昂贵,普通消费者难以接受。
四、宣传误导。一是一些美容美发机构使用夸大宣传、违法宣传,误导消费者。某美容院在特色项目介绍宣传广告中使用“全国首创”、“全国唯一”等绝对化宣传用语,并承诺“一次上药,七日膜脱斑落,永不反弹”,“无效退款”等。二是诱购产品,让消费者进入美容连环陷阱。三是炒作新概念。一些美容美发经营者,全力推介“美容离子水”、“能量健身系列”、“非毒养生系列”等特色服务项目,消费者很难明白其真实情况,知情权难保障。
五、美容化妆品不规范。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调查走访中发现,一是存在假冒伪劣化妆品和化妆品标签标注混乱问题。如:进口化妆品无法提供相关手续; “三无” 化妆品;化妆品小包装及说明书上未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化妆品未注明批准文号;化妆品标签、小包装、说明书上标注有适应症、使用医疗术语并宣传疗效等。二是存在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性能等虚假夸大,以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暗示使人误解其效用的问题。三是劣质化妆品引发严重皮肤过敏反应或导致消费者健康损害。四是化妆品售后服务难以让消费者放心。
六、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一是在一些消费者办理的会员卡、美容卡协议或会员章程中明确规定,“本卡过期作废、卡上余额视为自动放弃,概不退款”等条款。二是在美容手术同意书中写明,“美容整形手术如出现效果不尽人意或并发症者,患者如在他院就诊,责任自付”,“手术中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麻醉意外、伤口出血、术后局部红肿,伤口感染等其它反应,系患者体质或个人差异所致,与手术本身无关。患者应具有风险意识”。
七、消防安全隐患。一些规模较小,经营管理较乱的美容美发店(屋),消费环境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主要表现为: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用电、用气、用火制度不健全,乱接乱拉电线,规章使用电炉、电水器等。另外,这些消费环境中还存在燃汽热水器未按要求分室安装等安全隐患。
八、消费安全陷阱。一是预付款消费,部分美容经营者不告而别、关门走人,消费者持卡无处消费,预付美容款被骗。二是一些美容美发场所以提供休闲服务为幌子,提供色情服务,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针对上述问题,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美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将消费者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依法经营,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