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工作人员的解释中有三个重要信息:一、承认工作失误;二、不是有意为之;三、不会置之不管。那么,遇到这种情况通常会怎么处理?
工作人员:出现这种失误,顾客能找来或者顾客帮我们发现了,我们会退还商品,然后付出一倍的赔偿,一旦发现,我们会马上通过我们的会员卡机制,查询销售给了哪位顾客,如果没用会员卡结帐,也不在本市,那我们就只能通过打电话的形式来告诉他什么时候有时间到我们这来,把这个退回的钱归还给他,我们有一套很严谨的机制,绝不是我们故意为之。
通过会员卡找到消费者,没有会员卡的会打电话通知。可是,没有会员卡又怎么能得知消费者的电话号码?这样的解释显然经不起推敲。这么大的连锁品牌超市一直声称自己的体系很完善,又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工作人员:这个价签是在商品下面摆放的,是由服务人员或导购人员在价签打完以后摆的,由于操作失误,没及时更换。可能会有今天这件商品卖22块钱,明天这个商品恢复正常的价格,我们这里一共有3200种商品,由于人员不到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这绝对是个例。
【专家观点】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
换价签确实工作量比较大,一个超市几万种商品,但是工作量大和工作难不是一回事,尤其在计算机消存系统如此发达的今天,只要工作人员仔细一点就可以把这个工作做好。目前,这件事情没有证据表明超市是故意而为之的行为,但是在超市价格低结算价格高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认为在超市更换价签工作环节上不仔细、不细心是整个行业都存在的问题。
另外,我也有一个质疑,一个商品从33块钱打折到22块钱,这个折扣大概相当于原价格的1/3,这个是不是一个合理的折让,是不是正常的商业操作,如果说它的折扣打到成本价以下,可能会涉及到其他法律问题。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凯:
维护权利有广义和侠义之分,如果侠义的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要求双倍索赔,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议,消费者主张权利相应的费用也可能由商家来补偿。
如果看做是广义的维权,消费者还可以就他的违法行为向相关的主管机关、物价部门对它进行投诉或举报。由物价部门针对它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如果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要对它进行严厉的查处。有能力的消费者应当进行广义的维权,为消费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调查至此,事情比较清晰,消费者在阜新大润发超市遭遇价签门,超市方面坦诚工作失误,消费者不求索赔只需要一个道歉。但是就在一切看似明了的时候,大润发超市的客服经理却告诉记者,他手上有电话录音,可以证明消费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真相究竟是什么?录音中还会记录什么样让人意外的信息?《天天315》明天继续追踪。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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