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一名长期吸毒、长期赴澳门豪赌的干部,在被带到市纪委接受调查之后,在其退赃60万元后,又重返领导岗位,继续吸毒、继续赴澳门狂赌、继续贪婪。在正值声势浩大的“治庸问责风暴”期间,此现象令群众深感疑惑。
这名长期吸食毒品麻果,长期赴澳门豪赌,已查实先后贪污60余万元的“毒、赌、贪”党员干部就是----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武汉跃进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余红元。
武汉跃进集团公司是由原江岸区后湖乡跃进村委会改制而成,是一个由贫穷落后逐渐走向富裕的城中村。
2010年12月,武汉市纪委办案人员来到跃进集团公司,将该公司董事长彭某,副总经理余红元,以及另几名负责人一起带走进行调查。
经查实,这几人集体存在重大经济问题。其中,余红元在担任跃进村委会副主任和跃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几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种手段,先后贪污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然而,几天之后,贪污60余万元的余红元被武汉市纪委放回了家,至今继续在担任武汉跃进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并全面主持工作。而一起被市纪委带走的另几名公司负责人则被依法、依程序移交检察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余红元之所以被纪委放回家,没有被移交检察院,是因为他主动退赃60万元,并有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现。
这令广大群众深感疑惑,既然已查实这几人都存在重大经济问题,为何唯独余红元能安然无恙,他贪污60余万元只需退赃即可过关,就被纪委放回来了,没有被移交检察机关追究刑责,甚至连党纪处分都没有给予,继续当他的官。
而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如果某人贪污60万,这属于重大经济犯罪,无论其是否转为所谓“污点证人”,无论是否有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现,均应被追究刑责。
在此,让我们共同围观,这名贪官是如何被包庇,如何逍遥法外,快乐似神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