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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违规向未成年人发信用卡遭处罚

时间:2011-05-13 00:00来源:财经网 作者:
  

  【《财经》综合报道】 中国光大银行违规向未满18周岁和超过60周岁的客户发行信用卡,已遭监管部门处罚。每日经济新闻5月13日报道称,“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向未满18周岁和超过60周岁的客户发行信用卡,严重违反了有关的监管规定。”

  光大银行2010年报显示,该行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58万张,当年新增发卡218万张,比上年增长34.06%。而快速扩张的背后,却暴露出光大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多项软肋。

  根据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批授信政策》(2008修订版)规定,自然人申领信用卡的基本条件之一是“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年龄超限的客户需经特殊渠道审批。然而,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光大银行向不满18周岁的发卡14例,其中有9例未按照信用卡中心规定提供推荐函等审批要件。光大银行还向超过60周岁的客户发卡49例。

  此外,监管部门还发现光大银行对信用卡审批要件完整性要求不严。光大银行规定的审批进件渠道共有15种,每种渠道均规定了必须提供的审批要件,检查组抽查了18户年龄超限客户,有16户审批要件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

  据悉,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光大银行信用卡业务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处以罚款,并责令光大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等。

  2011年初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指出,发卡银行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客户核发信用卡(附属卡除外)。

  第四十一条指出,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并确认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

  自1986年信用卡进入中国,至今已25年,这期间中国信用卡呈现“指数级”增长势头,据银监会2011年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国内信用卡总量已达2.1亿张,全年信用卡交易量达5.1万亿元,其中消费金额2.7万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信用卡授信总额2.00万亿元,较2009年末增加6374.61亿元,增长46.8%;期末应偿信贷总额 4491.60亿元,较2009年末增加2034.03亿元,增长82.8%。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高达76.89亿元。【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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