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许女士独自一人驾车出城办事,在北京承德高速公路上,由于躲避大车不及,致使车辆发生侧翻。许女士把车窗踹开,从前部爬了出来,手部肘部受了点伤。很快,交警来处理现场。许女士跟随120急救车去了医院,随后她得到通知,她的车已被拖走,现在停放在北京怀柔区的一家名为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下称救援公司)的停车场。次日,许女士随保险公司的拖车前往救援公司取车,被告知要收取拖车等费用5000多元。她顿时吓了一跳,这会不会是弄错了呢?账单显示,拖车公里数是41公里,拖车费2140元,吊车费3140元,再加上停车费40元,三项合计5320元。
工作人员还表示,他是按照公司的定价来收费的,如果不交够钱的话,许女士不能提车。无奈之下,许女士只好先交钱提车。
高速路上侧翻遇天价拖车费
她接过收费单时,顿时吓了一跳,41公里收拖车费5320元
2010年9月3日,北京的许女士独自一人驾车出城办事,行至京承高速48公里处,由于躲避大车,致车辆发生侧翻。许女士把车窗踹开,从前部爬了出来,当时她手部肘部都受伤了。茫然无助中,许女士的耳边响起了警笛,或许是路过的好心司机帮她报了警,果然,交警来了,交警见她受了伤,赶紧拨打了120。
有交警帮助处理事故现场,许女士十分感激,于是放心地跟随120急救车去了医院。随后许女士得到通知,她的车已被拖走,现在停放在怀柔区的一家名为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的停车场。
为了抓紧时间修理车辆,许女士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他们会派拖车到救援公司的停车场,把她的车再拖到修理厂就可以了。
第二天,许女士随保险公司的拖车前往救援公司取车。拿钥匙之前,工作人员要求许女士首先要交拖车费,许女士赶紧点头表示同意。她觉得,事故发生后,拖车公司雪中送炭,及时救援,收取一些费用是合情合理的。
可她没有想到,等她接过收费单时,顿时吓了一跳,收费单上写着,5320元!这会不会是弄错了?她仔细往下看,账单上显示,拖车公里数是41公里,拖车费2140元,吊车费3140元,再加上停车费40元,三项合计5320元。
工作人员解释说,费用绝对没有算错,许女士的车辆发生侧翻后,需用两台车辆前往救援,一辆是吊车,另一辆是拖车。费用标准是公司自己制定的,吊车费是:出车一次1500元,每公里加收40元;拖车费是:每次收费500元,每公里加收40元。几项费用合计5320元,不会有错的。
对此,许女士觉得收这么高的费用,自己就像碰到打劫。
而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是按照公司的定价来收费的,如果不交够钱的话,很遗憾,许女士不能提车。
无奈之下,许女士只好先交钱提车。
80公里保险公司收拖车费800元
交警称,这家拖车公司是交警支队指定的唯一的一家拖车公司
随后,保险公司的拖车拉着许女士的车开向了修理厂。修理厂在良乡。于是,许女士跟着保险公司的拖车一路从怀柔开到了良乡。
到了修理厂,许女士一看拖车的里程表,80公里,她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上次拖车41公里收费5000多元,这次拖车80公里,还不得收费一万多元啊?她紧张的表情逗乐了司机,随后,司机说出了这次拖车的价格,她一听,又吓了一跳,收费是800元。
第一次拖车41公里,总收费5000多元,第二次拖车80公里,收费是800元,里程多出了一倍,可收费却只有救援公司的六分之一,许女士感到事情很不正常,两次收费标准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她马上询问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你们公司的收费为什么会这么贵?
救援公司的回答称,收费标准是根据企业各个情况自己制定的。
于是,她想到了交警。当初,许女士将车辆的处置权交给处理事故的交警,初衷是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而不是花高价来拖车。许女士马上给处理事故的交警打电话,她问交警为什么不找别的公司来拖车。
交警解释说,这家拖车公司是他们交警支队指定的唯一的一家拖车公司,至于怎么收费,交警无法干涉。
凭什么收取我天价拖车费?
北京市发改委:拖车服务费的价格,都是由拖车公司自行定制的价格
交警的做法到底有没有不当之处?许女士开始上网查询相关法律。
经查询,许女士发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二条这样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至于拖车公司该如何收取费用,并没有相关规定。
许女士认为,问题或许出在交管局,因为这家救援公司是怀柔交管局指定的唯一的汽车救援公司,去交管局投诉,或许能有转机。
然而许女士去交警部门找过他们的领导,给她的答案还是那句话,我们只负责审核,我们没有权力干涉拖车费的问题,费用问题属于(发改委)定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怀柔支队一负责人称,因为它不属于公安局的产业,是经过市交管局批的,没有市里的资质一律不许经营。
怀柔交管局解释说,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并不是交管局的下属公司,而是社会上的独立公司,它们之间是合作关系,交管局只负责公司的审核,无权干涉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应该由发改委来判定。
于是,许女士把电话打到了北京市发改委。
北京市发改委在电话中称,拖车费用的价格,因为它不像停车场,停车场是有政府定价的,但是拖车服务费的价格,没有相关的政府定价,都是由为您服务的拖车公司自行定制的价格。
天价拖车费无人管
保险公司:像这种天价拖车收费,我们是头一回见过
询问了一圈,许女士终于知道救援公司的收费为什么这么贵了。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说收费标准是他们自己说了算,别人管不着;交警部门说只管审核,收费管不了;发改委说没有制定相关标准,价格由各公司市场竞价,它们也管不了。既然都管不了,救援公司收取高额拖车费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无奈之下,许女士只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保险公司,因为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可以给她报销拖车费。
几天后,许女士来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她提出要报销5000多元拖车费的要求,可工作人员却拒绝了她的要求,保险公司认为,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的定价高得离谱。
许女士说,(怀柔)只有这一家,我不可能在怀柔去找北京市里的拖车公司。
保险公司称,不可能,很多怀柔出险的,他们都是找“大陆救援”等一些救援公司来施救的。我们人保在北京市投保了四万多辆车,像这种天价拖车收费,我们是头一回见过。
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公司只能部分报销许女士的拖车费,根据公司规定,拖车费标准参照的是市场上一些知名救援公司的收费标准,最高为拖车费每公里10元,41公里就是440元,吊车费一次最高1000元,二者相加是1400元左右,这是保险公司给许女士报销的最高额度,剩下的4000元只能是许女士自己承担。
一叶知秋
本期主持 谢秋莲
权力的越位和缺位
北京怀柔天价拖车费事件和广西南宁路政车高速上逆行拦车执法事件,一北一南,两起车祸中,都同时体现出权力的越位和缺位。
天价拖车费事件曾经频发,激发民怨,为此,去年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专门发文,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要求各地要对高速公路拖车救援费进行全面清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合理收费标准,这纸通知显示的是法治精神。可是,在怀柔天价拖车费事件中,我们却看到了交管部门越权违规指定救援机构、价格主管部门则渎职任由救援机构自己随意定价。
高速路上拦车罚款也不是广西独有的现象,陕西、河北、重庆等地近年都曾曝光过类似案例,只是这次南宁付出了3条生命的代价。正是居于高速路拦车的危险性,法律才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路上拦截检查行驶车辆(警察紧急公务除外)。路政人员违法上高速拦车还违规逆行,其行为已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已经涉嫌犯罪。
越位和缺位的背后,都是利益的考量。为私利置法律和职责不顾的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