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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连夜查扣6048只问题馒头 生产负责人已被控制

时间:2011-04-13 00:00来源:上海商报 作者:
  

  韩正批示彻查“染色馒头”事件 生产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

  “染色馒头”曝光后,引起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昨天批示:“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此案,每个环节都必须查实,依法严惩,严肃问责。”他还明确要求彻查过程必须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每个环节都不放过。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针对上海“染色馒头”作出回应,新闻发言人李元平表示,质检总局已明确要求上海市质监局严查严办,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商报记者 韦一心 王雅君 叶尧

  ■工商部门

  全市专项检查超市馒头

  “染色”馒头曝光后,工商普陀分局立即于4月11日晚,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问题馒头”开展紧急清查,当场下架封存该分公司生产的问题馒头6048只。

  据了解,当晚,工商普陀分局接到市工商局紧急通知后,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兵分两路对媒体报道的“问题馒头”进行连夜彻查。工商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位于金达路上的上海迪亚零售有限公司配送中心及华联超市光新路店进行检查,当场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问题馒头6048只,其中黑香米馒头1656只、高庄馒头1692只、玉米馒头2700只。

  工商普陀分局介绍,目前,对查封的问题馒头已经按照程序,送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并将依法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同时连夜通知辖区9个工商所于昨天上午7点30分起,对辖区流通环节超市、卖场、配送中心销售的,由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3种染色馒头进行全面检查。

  市工商部门表示,昨天起,已在全市范围内对超市销售的馒头等产品展开全面的专项检查,同时要求企业自查自检,并落实召回措施。

  ■质监部门

  责令企业停产并召回产品

  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宝山区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昨天对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开展调查处置。

  根据调查,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注册于松江天马开发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272035845,法定代表人为叶维禄。其分公司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位于宝山区南大路380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272035845130001,企业负责人叶维禄,主要生产玉米馒头等蒸煮类糕点和酒酿,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分别为QS3113 2401 0295和QS3113 1505 0015。据初步调查,该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有从业人员8人,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年产值180万元,其中馒头年产值120万元。

  针对央视曝光的生产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滥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馒头再利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将4月11日生产的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香米馒头标注为4月12日生产。对于现场查见的柠檬黄、山梨酸钾、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企业负责人承认柠檬黄用在玉米馒头中着色,山梨酸钾用在馒头中防止馒头发霉,甜蜜素用在馒头中代替蔗糖,降低成本。而对馒头成品重新用于生产情况,企业负责人只承认将未出厂的馒头成品重新用于原料再生产,但不承认将超市退回的过期馒头回收利用。质监部门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抽取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香米馒头共13批次送检。目前已检测的3批次产品中未检出柠檬黄和山梨酸,检出甜蜜素含量分别为0.27g/kg、0.017g/kg、0.026g/kg。按照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规定,该企业生产的馒头产品属于蒸煮类糕点,目前在3批次产品中检出的甜蜜素含量均低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糕点类产品允许的最大使用量0.65g/kg。

  根据现场初步调查情况,市质监局局已采取多项紧急处置措施,包括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对企业负责人采取控制措施,并紧急查封扣押了有关涉案的食品添加剂、成品、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证据;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涉案产品;清查企业的销售情况和涉案产品流向,目前已掌握企业涉案产品销往本市迪亚天天、联华、华联、乐天玛特、惠侬、乐家购物中心松江店、雨润发购物中心、吉买盛、物美、如海等超市。

  根据目前的调查和检测结果,市质监局还将监督企业召回涉案产品,并将有关产品流向信息及时通报工商等部门;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查实违法行为后依法严肃查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配合市食安办等部门按照有关舆情处置规定发布调查处理信息,组织12365质量申诉举报中心做好消费者咨询和申诉的接待和处理工作;组织对全市同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

  ■联华超市

  按规定给消费者退赔

  商报记者昨日走访了车站北路上的联华、华联超市门店,没有发现被曝光的“染色馒头”。

  联华超市表示,超市在11日晚间就启动了下架、封存、召回程序,同时要求门店在显要位置张贴“问题馒头召回”公告。昨天早上,超市营运、商品、信息、财务、质量监督的负责人召开了紧急会议,决定对在联华、华联门店购买了“染色馒头”的消费者进行退赔。对于退赔的具体操作,联华超市表示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1-10倍的赔偿。

  联华超市还表示,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政府相关要求,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包括对该供应商的有关处理工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标准,举一反三,对所有食品类商品进行质量抽查;要进一步深化商品准入机制和质量监督机制,从组织机构到人员配备予以保障,使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联华超市同时还表示将保留对上海盛禄食品公司的法律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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