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接到居民陈小姐投诉称,她不久前在苏宁电器小榄店购买了一台三星手机,谁知用到第6天晚上便发现该机导航键翘起并有脱落的趋势。
陈小姐把手机交回苏宁处理,对方在长达一周的时间都未给予任何答复。
万般无奈之下,陈小姐分别致电到苏宁和三星售后服务部催促,得到的答复却是:手机外壳不在保修范围,要求其支付120元的维修费。
陈小姐气愤地表示,“国家三包条例明文规定手机在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包退包换,为什么还要我出钱维修?”
不到一周导航键翘起
7月23日,陈小姐到苏宁电器小榄店相中了一款三星C3050C手机,刷卡支付了840元人民币之后,陈小姐如愿以偿地买下这款滑盖手机,并签下了苏宁电器提供的售后服务协议书。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手机一切正常。谁知到了7月29日晚间,陈小姐从电影院走出来,发现手机的导航键的一角向上翘起,并且有脱落的趋势,但接听电话等功能正常。
第二天,陈小姐来到苏宁小榄店售后服务中心,要求处理。工作人员在登记手机的详细资料后,表示属于手机外壳的质量问题,需要将手机送回检测中心检查,7个工作日之内给答复。
7月31日下午,陈小姐接到苏宁售后服务中心的电话,对方称“不能断定手机是否属于人为损坏”,要将手机送回三星厂家检查,需要陈小姐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陈小姐一一照办。
厂家:属外观质量问题消费者应自付维修费用
8月7日星期五下午,苏宁工作人员回电陈小姐,称三星厂方的处理意见已经出来,该手机故障属于外观问题,不在“三包”保修范围之内,也不能更换新手机,也不能退货。如果陈小姐想要手机恢复原状,必须向三星手机维修点缴纳120元人民币的维修费用。
陈小姐闻言非常不理解,手机刚刚买了一周就出现问题,维修小小的导航键就需要120块,以后再出现其他问题岂不是要上千块的维修费?“如果是这样,这手机我干脆就不要了。”陈小姐气愤地说。
对于陈小姐的不理解,苏宁工作人员撂下一句话:如果你还有不同意见,就自己去找三星公司问清楚。
随后陈小姐成功联系了三星总部的售后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完整陈述了事情经过。第二天上午,三星总部售后服务中心回电,仍然强调手机属于外观质量问题,陈小姐应自己支付维修费用。
消委会:商家应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
随后记者致电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原信息产业部出台的《手机三包条例》,并没有“手机外观问题不保修”的相关条文。
该条例第九条明文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商家认定陈小姐的手机不属于“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一份完整的检测报告。
除此之外,根据《手机三包条例》第一条规定:“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陈小姐的手机是向苏宁电器购买的,苏宁电器要求陈小姐自行联系厂家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苏宁电器表示同意为陈小姐更换一台全新的三星C3050C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