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河北瑞丰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网上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标的:邢台市化肥设备配件厂整体资产一宗,土地资产:土地登记面积17001.65平方米(25.528亩),实测土地面积14429.85平方米(约21.645亩),地上建筑:3969.77平方米,其中包括:1、北侧家属楼,2、汽车库,3、2号仓库,4、钢材库,5、餐厅,6、锅炉房及门窗。保证金:500万元,参考价:1410万元。报名注意事项:参加竞标的竞买人须持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银行资信证明)及竞买保证金于2014年6月12日16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公布了保证金缴纳账号。
然而,当邢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要求于2014年6月10日上午报名参加竞拍申请时,河北瑞丰拍卖有限公司告知竞买人需先到邢台市桥西区政府找办公室王主任,待王主任同意后方可报名。竞买人提出为什么要王主任同意才能报名,被告知解释权在桥西区政府。于是竞买人到桥西区政府找到了王主任,王主任告诉竞买人事情很复杂,报名早就截止了,不能报名。
6月11日上午记者以竞买人的身份与邢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再次找到王主任,提出参加竞拍,王主任开口就说:“我昨天不是告诉你们了,报名截止了,不能报名。”当竞买人提出:拍卖公告截止报名的时间是2014年6月12日16时,而且只有两家公司报名,竞买的人越多,对政府越有利,能拍高价是好事,今天才11日,没过截止时间怎么就报名截止了呢?王主任说:“这是领导定的,10日以前就不能报名了,让你们报名对那两家公司不公平,人家都运作一年多了,你们不了解,事情很复杂,不能报名。”
无奈,竞买人通过关系找到了桥西区的一名副区长,该区长说:“这事我不分管,我给你问一下”。一小时后竞买人接到王主任的电话说可以报名,把相关资料送过来,竞买人按要求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业绩、银行资信证明报送给王主任,王主任看了后说到银行交保证金500万元,找拍卖行办手续吧。
竞买人在庆幸自己可以报名参加竞拍时,突然又接到王主任的电话,称:除向拍卖行交500万元的保证金外,还必须向区政府再交纳100万元的诚意金,否则不能报名,并发来开户银行、账号的短信。竞买人再次被阻挡在竞拍大门之外。
一道道门槛将多家竞买人拒之门外,至此有资格参加竞拍活动的只有王主任所说已运作一年多的那两家开发公司了。
2014年6月12日上午,记者带着诸多疑问到邢台市桥西区委宣传部,要求对此拍卖活动进行采访,宣传部马部长核实记者身份后联系到王主任,王主任见到记者后第一句话:昨天我的态度不好,我不知道你是记者,昨天说的话不算,你有什么问题尽管说。
记者问:邢台市化肥设备配件厂整体拍卖报名竞拍的截止时间是6月12日16时,现在能否报名竞拍。
王主任答:能参加。
问:你不是说10日之前就截止报名了吗?
答:我现在请示过领导说可以报名了。
问:100万元的诚意金还需要交吗?
答:需要交纳。
问:拍卖公告中没有这项规定交纳100万元诚意金,交纳诚意金的依据是什么?
答:交纳100万元的诚意金是领导开会定的,怕流拍,前两家都交了100万元的诚意金,别人不交对人家不公平。
问:如果拍不到,那100万元怎么办?
答:拍不到全款返还,如竞拍时没人举牌,100万元作废不退,我可以给你提供竞拍活动的相关材料。
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区政府,向王主任索要相关材料时,王主任以领导开会不在为由拒绝,至此采访活动结束。
经记者了解,邢台市化肥设备配件厂是区属企业,隶属于邢台市桥西区政府,该厂已停产闲置多年,另据当地群众反映,该厂所在地周边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格均在每亩130万元左右,而该宗土地的起拍价在每亩60多万元。
6月13日经河北瑞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上述的该宗土地,获得竞拍成功的是政府准许报名参拍的两家中的一家,拍卖价为1420万元,只比起拍价多10万元,另一家是否为陪标,这背后说明什么?
我国拍卖法将“拍卖”定义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并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然而邢台市桥西区政府设置门槛阻止其他竞拍者参予竞拍,这中间是否隐藏着某种“猫腻”?是什么使得他们利用行政干预如此操作?制度的影子又在哪里?权利封闭运行,公众监督缺位为暗箱操作、权利滥用提供了巨大空间。
近期国家在各地土地出让中严查假拍卖假招标防止暗箱操作,河北省各级监察机关根据中纪委、高检的部署将加大对群众反映敏感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身陷非法利益格局,干预和插手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行为;工程发包和政府采购中虚假招标、串通投标,评估机构虚假评估,土地矿权出让中的假招标、假拍卖、假挂牌以及涉黑势力介入资源市场化配置等问题;国有产权转让中搞暗箱操作、违反规定程序转让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在调查中,记者产生了一连串的问号,而这也是公众心中的问号。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令人触目惊心,在此类案件中,一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有的以恶意“拍卖”为手段,疯狂占有国有资产。
国土资源部称, 国有资产流失长期以来一直是重大问题,在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中,有没有官僚主义与腐败的问题?有没有人因渎职和腐败受到刑事追究?有没有人因为责任者拥有相当大的权力而逃脱处罚?这些问题不解决,国有资产流失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的问题应得到查处,严重破坏土地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得到严惩,对乱占国土资源的违法案件,特别是那些性质严重、影响很坏的案件,要冲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不难看出邢台市桥西区政府对此次拍卖活动存在行政干预的影子,对竞拍活动设置门槛,通过运作只有两家企业参与竞标,并且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成标,政府官员口中的企业在一年中所谓的运作是如何进行的?此中是否隐藏“猫腻”?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不放,继续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成效,特别要针对“四风”问题“隐身”、“变种”、“反弹”、“回潮”的现象,真改实改彻底改,把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作为反对“四风”和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出重拳、用实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相关资料调查显示76﹪的落马官员的贪腐问题都涉及土地、工程、房地产开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众多高官的贪腐为何能屡屡得逞?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特权思想在我国还有市场,一些地方“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对行使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权力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基础,权力是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权力是通向成功的通行证。当然,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权力既可以成为领导干部施展才华与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权力同样也可以成为少数人贪赃枉法、牟取私利的保护伞。
习总书记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笼子”不仅可以防止权力滥用,而且“笼子”有利于权力的运作透明,从而让领导干部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和对群众的敬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对内对外的庄严承诺,也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始终坚持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与信心。
邢台市桥西区政府的此次拍卖事件是否是权力运作的结果,我刊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