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市民张女士的儿子买了一瓶康师傅冰红茶,但是在饮用的过程中发现,里面有沉淀物,喝完后伴有轻微的腹痛感,随后,张女士与康师傅驻济宁办事处取得了联系,11日下午,相关负责人给予了张女士30元的赔偿。
点评:没有找各种借口辩解将责任推给消费者,而是立刻赔钱,应该说,康师傅的态度还算端正吧。其实不然!从这则新闻来看,康师傅一没有真正把消费者的健康放上心带人家去医院检查,二没有真正履行一个企业的诚信责任:调查事件原因,告诉消费者这莫名其妙的沉淀物是怎么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什么成分?这次出问题的环节解决好了没有?在“大方”地掏出30元之后,上述应该去做的事结果相关企业一件都没做,让消费者继续云里雾里。这样“不自觉”的企业绝不仅仅康师傅一家,相继发生过纸巾门、小虫门等异物事件的喜之郎果冻是一直在“调查中”而不见结果,问题却继续出。我们经常都在强调“企业自律”这个话题,但从现实来看,这个要求显然高估了现阶段的普遍企业素质。犯错的成本太低,甚至不大被惩罚,企业于是习惯了“率性而为”,错得上瘾。当企业不能自律时,消费者更希望看到的是主管部门严刑重典“棍棒底下出孝子”!
本期点评:周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