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湖北枣阳市工商局市场管理分局依法查扣17件、价值近4000元的假冒“金龙鱼”食用油,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该局工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枣阳市区经营户王某、七方镇经营户张某店中所销售的“金龙鱼”第二代食用油涉嫌假冒产品,立即予以暂扣,并送交原厂家检验。
该公司经过检验,确认上述两家店铺内所售的“金龙鱼”食用油,确系假冒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的产品。
来源: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中心
6月8日,湖北枣阳市工商局市场管理分局依法查扣17件、价值近4000元的假冒“金龙鱼”食用油,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该局工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枣阳市区经营户王某、七方镇经营户张某店中所销售的“金龙鱼”第二代食用油涉嫌假冒产品,立即予以暂扣,并送交原厂家检验。
该公司经过检验,确认上述两家店铺内所售的“金龙鱼”食用油,确系假冒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的产品。
来源: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