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解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6日上午,在李沧区书院路佳乐家超市买了几罐蓝带啤酒,正往收银台走时,啤酒却爆炸了,购物车里还坐着刚一岁零四个月的女儿,当场,女儿就流了鼻血。事后,虽然到医院没有检查出问题,但解先生想让超市写一份事件证明,但是超市里却拒绝了解先生的要求。
“他们不出证明,万一以后我女儿因为惊吓出了问题,他们不承认可咋办。”解先生说。
超市内买的啤酒在购物车里爆炸了
6月7日解先生把事情的经过向记者讲了一遍:
“我们6月6日上午九点半到的书院路佳乐家超市,当时女儿就坐在购物车的小座位上,我买了四罐易拉罐装的蓝带啤酒,一元一罐,就是从他们货架上拿的。把东西都买齐后,我们推着车子去收银台交钱。还没走到那呢,突然传来“砰”的一声,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就像枪响的声音。”
“我的女儿当时就吓呆了,接着哇哇大哭起来。爆炸的啤酒罐,从购物车里飞了出来,掉在了地上,还在往外流啤酒。当时,我女儿吓得脸色苍白,刚走到收银台,就发现女儿流鼻血了。”
“ 发现后,我去找了超市服务台,服务台的人带我们去了第八人民医院,拍了CT。今天上午,我们又去了医院,结果医生说不是鼻骨骨折,超市工作人员帮我们付了钱就回来了。”
超市认为他们出具的证明不具法律效力
“回来后,我就担心女儿受到惊吓,以后会出什么问题,因为她这么小 ,即使有问题,她现在也说不出来,我们就想让超市出个证明,证明何时何地在超市里发生过这么件事,如果以后女儿真的发现了问题,也可以作为依据,但他们超市就是不给出。”解先生说。
随后,记者见到了当时陪解先生到医院的佳乐家值班经理付女士,对于事发当场的情况,付女士说:
“事发后,我去问了卖啤酒的销售人员,解先生拿的并不是货架上的啤酒,而是我们已经下架的啤酒,当时销售人员把啤酒都回收到了购物车里,正准备推回仓库,解先生可能是从购物车里拿的。但是这个事毕竟是在我们超市发生的,我们会负责。”
“从医院回来后,解先生就让我们出证明 ,我们是不能出的,个人出具的证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发生问题商家和厂家担责
虽然孩子目前来看没有问题,但孩子将来会不会因此留下什么毛病谁也说不准。将来出了问题该谁担?
记者针对此事专门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
“如果说孩子将来出现什么别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能证明确实是因为罐装啤酒爆裂引起的,那么商家和厂家都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张律师说。
由于商家目前不愿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这对于将来孩子出问题时的责任认定问题是否会带来困难呢?张律师表示,商家既然不愿出具证明还可以通过别的方式进行证明 ,“证明此事发生的情况有很多,录音这个方法最好,最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