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银鹭八宝粥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食品品牌,其产品信誉度在消费者心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一个有成熟生产、流通、销售经验的企业,其在产品质量、安全、售后服务等方面都应在本行业中起到带头作用。可是最近出现消费者先后在食用时吃出蟑螂、铁丝等情况,而昨日又有消费者投诉反映吃出“死虫”。这一连串问题的出现无疑使得银鹭八宝粥的品牌形象在消费者心中大打折扣,消费者质问“银鹭八宝粥究竟怎么了?还会有什么出现?”
消费者:喝出僵硬的死臭虫
来自河北的张女士反映,她是经常食用银鹭八宝粥的一名忠实顾客,因为喜好此八宝粥的口味,所以多年来不间断的购买此产品,一直以来基本没有发现什么大问题。可是5月3日晚,张女士在打开一罐八宝粥食用近半罐时,吃到本以为是颗黑色的豆子,但刚入口马上感觉不对劲,吐出一看发根都竖起来了,竟然是只已经僵硬的死臭虫,真是太恶心了!有如此庞大规模的一个集团有限公司,怎么会生产出这样伪劣的食品,质检员是怎样检验过关的?生产车间难道不是严格的无菌车间?张女士愤怒地对记者说:“慷慨激昂的言辞不足以表达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这关系到许多消费者的健康。所以我希望借助你们媒体的力量,维护我们消费者权利。”
5月4日中午,张女士向生产商山东银鹭食品有限公司(800850989)投诉,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听完张女士投诉情况后只是冷淡地说:“我们已经知道了,有可能相关人员会上门查验,他们会处理的。”
厂家:始终无法接通
5月5日上午,记者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致电山东银鹭食品有限公司(800850989),电话却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记者又通过114查询山东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结果居然没有登记,最后114提供一个可以联系到该公司的电话(0531-80989728),可记者拨打过去是一传真号码。随后,记者想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厂家的联系方式,但是遗憾的是产品上只有受委托加工方:山东银鹭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是:山东省济南市章丘明水经济开发区埠村路368号。
工商:相互推诿没商量 记者拨打山东0531-12315热线,一位7号女接线员听完记者所反映情况后,表示她们不处理这个,让记者与政工处(0531-82569579)联系。可记者拨通政工处电话后,一位男同志对记者说:“这个我们处理不了,你还是拨打12315吧。”记者随后又拨打了12315,这时一位女接线员对记者讲:“这个情况你向质监部门反映,是他们处理范围,我们只负责山东省内所流通的商品。”
质监:热情受理,展开调查
记者随即打质监督12365热线,1000号接线员热情地回答了记者所反映问题,她详细地向记者了解事情经过和产品出现的问题等系列情况,并表示会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派相关人员到企业查看,将调查情况反馈记者。
5月5日下午,山东省章丘质监局执法队史队长给记者打来电话,向记者详细了解银鹭八宝粥出现的问题,并表明会立即向消费者了解相关情况,并到企业实地查看。
5月6日一早,史队长又给记者打来电话,在电话里再次表明态度,并说他们昨天已经让企业相关领导说明情况,并和银鹭八宝粥总部联系,会尽快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让企业规范经营。
业内人士:消费者产品是有问题的
记者联系了长期负责食品研究的张先生,看了消费者张女士所提供的银鹭八宝粥后,他表示:“从外观检测,该食品包装完好无损,使劲摇晃也没有发生滴漏现象,而且清楚的可以看出是死虫。”最后,笑称“一门又一门”。
律师说法: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补偿
就该起消费投诉,记者向律师请教有关法律问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闫拥军律师认为,厂家生产和销售食品必须保证卫生和安全。消费者发现食品中有“异物”,要求赔偿是合理合法的。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另外,对于其他方面的索赔,闫拥军律师也谈到,如果情况属实,即食品有里面发现死虫系该公司生产属实,则消费者还可请求的其他方面补偿有“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补偿费等,但消费者对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及其中的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