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民汲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所购买的娃哈哈柚子茶里发现大量粘稠状的黑色物质。他于3月29日在超市购买两瓶娃哈哈柚子茶,喝了几口发现有大量的“黑油流出”。汲先生随后致电娃哈哈哈尔滨经销处,对方工作人员表示,该产品确系为娃哈哈哈尔滨经销处经销,但是需要汲先生出示“相关材料后商定解决方案”,汲先生表示,“没理由让我来整理这个材料”。
近日,记者接到投诉后为核实汲先生所诉情况,特致电娃哈哈哈尔滨经销处,朱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汲先生已经致电沟通此事,娃哈哈哈尔滨经销处也已将此事上报杭州总部,总部的处理意见是:“不同意汲先生提出的5000元赔偿方案,建议通过当地消协介入处理,另外要出示证明因饮用该产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材料”,但汲先生“不同意”。目前,汲先生仍未与厂家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记者通过咨询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得知,汲先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依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来源:全景网)